離家8天餓死嬰 母依殺人罪起訴

卅一歲陳姓女子未婚生下二名女兒,去年生幺女後失業,經濟狀況不佳仍跑出去玩樂,將幺女獨留家中八天死亡;女嬰解剖腹部全空,肝糖消耗殆盡慘死,橋頭地檢署認爲陳女有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嫌起訴,移審後橋頭地院裁定續押。

檢警調查,陳女兩名女兒父親不同,老家在高雄大社區,母親也是單親,在自助餐店工作,屬社區中經濟較弱勢家庭;陳去年五月生下幺女,因失業被列爲脆弱家庭,經社會局協助,在鄰近教會安置點租屋生活。

去年九月十五日晚間八時許,陳女將四個月大幺女獨留在家,騎機車載大女兒外出,長達八天未返家,同年九月廿三日上午七時許回到家中,幺女早已喪命。

當天上午社會局來電詢問幺女狀況,陳女表明女兒已死亡,社會局通報救護車趕往安置租屋處,女嬰全身發黑、有異味,檢警相驗後初判爲營養不良等因素喪命。

據瞭解,陳女當時帶大女兒返老家,期間還出席家庭聚會,家人見女嬰沒有跟隨在身旁曾詢問,陳女僅稱在朋友家沒多做迴應。

檢方認爲陳女身爲生母,具有照顧女嬰保證人地位,卻忽略女嬰需求,將她獨留在家,明顯具有殺人故意,訊後依殺人罪聲押獲准。

另陳女不在家八天內,母親及社工都曾詢問幺女狀況,陳女卻都謊稱有委託別人照顧,阻斷其他人救援幺女可能;幺女經解剖確認有臟器萎縮、全身脂肪組織減少、肝細胞內幾無肝糖、腎小管肌球蛋白堆積等營養不良症狀。

檢方綜合陳女犯行認定她有殺人故意,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嫌起訴,全案將依國民法官法審理,建請國民法官庭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