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加熱煙審查「超前部署」 國健署迴應了
《菸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上路,加熱煙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後才能輸入或製造。(本報資料照)★《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加熱煙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後才能輸入或製造。國民黨立委林爲洲今天偕民團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應比照美國萊豬、日本核食等重大議題,於立院說明審查流程、標準、專家組成等,避免修法淪爲空談。國民健康署迴應,目前共10家業者申請,在做成結論前,暫不對外公開審查會專家名單、審查會議情形等,未來如做成決定,將對外公開。
林爲洲質疑,據瞭解,國健署8月下旬才完成公開招標,確定由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成立指定煙品專案管理團隊,該團隊至今仍在徵人,國健署卻說8月份已完成數次審查會,爲何需要如此「超前部署」?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迴應,依《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已於今年5月成立審查會,邀集公共衛生、衛生政策、毒理學及其他有關專家,截至9月中已召開7場審查會。至於今年8月公開招標一事,是成立專案團隊協助安排開會等庶務工作,由國健署同仁和該團隊共同參與。
國健署統計,目前共有10家業者申請加熱煙專案製造或輸入,其中2家文件完備,已移交委員審查。爲完善審查處理期限,國健署於8月25日公告,訂定處理期限爲資料完備後、繳交審查規費次日起6個月,必要時得予延長6個月。
另外,董氏基金會憂心「健康風險評估」一詞嚴重誤導民衆以爲加熱煙是「減害的煙」,尤其對於青少年影響甚大,但審查辦法中並未將「吸引20歲以下年輕人使用」之影響報告列爲必要條件,呼籲政府亡羊補牢,後續確實監測青少年使用加熱煙人數。
羅素英說明,《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第3條有規範業者應檢附13項文件、資料及物件,完備後才能進入審查其中包括「致未滿二十歲之人及初始吸菸者,使用該產品之有關資料」。國際上都很關注加熱煙對於特定族羣的影響,國健署會持續蒐集國際資訊和經驗,並持續針對國內各級學校使用各類煙品的情形,並定期公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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