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獄中過年 央視:香港法治的勝利!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9日被終審法院撤銷擔保,需返回赤柱監獄繼續羈留。對此,陸官媒《央視》隨後發表評論文章表示,終審法院這一裁決,維護了國家安定,主持了正義,捍衛了《港區國安法》的權威,彰顯了法治精神,「這是香港之幸,更是法治之幸。這不僅僅是律政司的勝利,更是香港法治的勝利。」
文章怒斥,黎智英乃亂港反中集團之首,既是反對陣營「大金主」,也是「翻手爲雲覆手爲雨」的傳媒大亨,他聲稱「爲美國而戰」,也得到「美國主子」撐腰,正因爲外部勢力的介入,黎智英更肆無忌憚,即使去年8月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而被捕,他依舊公開請求美國製裁香港。
文章說,去年12月初,他的保釋申請被拒後,負責審案的國安法官竟然遭到人身威脅,因此,作爲違反國安法勾結外力第一案,「黎智英案」的裁決已經成爲國安法能否全面準確落實的風向標,更是香港能否實現從亂到治、正能壓邪的重要標誌,受到海內外的廣泛關注。
評論贊揚,終審法院不畏外部勢力的政治壓力、制裁壓力,不畏極端勢力的人身攻擊,在裁決中準確理解立法原意,澄清法律爭議,釐清錯誤認識,充分體現出國家安全重於一切的法律原則,這就是對正義的擔當,對香港法治的擔當,對國家安全的擔當。
文章指,「修例風波」爆發以來,一連串案件的裁決包括判詞,暴露出香港司法機構內部越來越多的積弊,特別是屢屢上演捉放曹的鬧劇,諸多反對派被告棄保潛逃,尤令正義之士倍感憤怒。
「去年12月23日,法官李運騰作出準其保釋的裁決,全港爲之譁然、愕然,甚至令人對香港能否撥亂反正都產生了一些疑慮,加快推進司法改革的呼聲因而在香港社會越來越高漲、響亮,」文章強調,「今天的裁決展現出香港司法機構仍具有一定的自我糾偏能力,展現出司法界的清醒和覺悟,也讓人對於司法改革的推進充滿更多期待。」
最後,文章稱,「黎智英保釋上訴案」的法律攻防圍繞香港國安法第42條第2款即保釋條款而展開,涉及國安法實施的實際運用,終審法院今天的裁決將爲香港特區各級法院提供判案指引,「必須看到,今天的裁決只是黎智英案的其中一小步,真正複雜而激烈的大較量還在後面。英國、美國還會變本加厲,通過各種路徑、平臺干預香港司法。特區政府和律政司必須全力以赴,打好這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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