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柯文哲的奇幻江湖,一夕從顛峰跌進谷底

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羈押於臺北看守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次京華城的偵辦,因倉促揮兵,瑕疵處處,司法行動顯得準備不周。八月卅日對柯文哲的大動作搜索,歷經七十小時的馬拉松偵訊,二日北院卻意外裁定「無保請回」,留下檢方輕率辦案的聯想。正因前次下手太輕,高院駁回再審後,五日北院上演髮夾彎,當庭下令「收押禁見」,不僅粉碎了小草們對「阿北清白歸來」的期待,也加深外界對「政治力介入」的臆測和不滿。

但無論京華城案最後如何起訴,柯文哲的人設,其實在八月已經嚴重破毀。主要原因,是政治獻金的假帳風波一波波襲來,加上「木可」帳目的公私夾纏,使得柯文哲的誠信和管理能力都受到各界質疑。更嚴重的是,其後傳出其妻陳佩琪正在大安區「看豪宅」,隨即又被揭露柯文哲五月已以四千多萬元購入一處鬧區「商辦」,且無貸款紀錄,疑是以現金購入。柯文哲爲了自清,坦承該黨有「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可歸個人」的規定,又引起外界對其「公私不分」一陣譁然。

因此,檢廉選在此際對柯文哲的京華城案發動偵辦,一方面也許是因爲議員應曉薇企圖出境而提前觸發收網行動,另一方面也與檢方看到柯文哲形象崩壞有關,認爲社會輿論對他的同情和信賴已經大不如前,應不至於引發嚴重反彈。從近日在北檢、北院前抗議的羣衆看,人數至多數百,可見許多「小草」均已失望而去,留下的忠誠柯粉則只剩滿腔悲憤。

檢視北院的收押判決書,內文直言柯市府明知給予京華城超過五六○%的容積率「即違背法令」,卻仍執意爲之;市府給予威京集團八四○%的容積獎勵,使其多獲兩百多億元之「不法利益」。北院認定,此舉形式上已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的「圖利罪」,這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至於柯文哲是否從中收賄,檢調仍在追查他和相關人士之間的「金流」。事隔多年,有些金錢可能化整爲零,或輾轉以其他有價物質替代,在在考驗檢調的辦案能力。一旦查獲金流,「圖利罪」再加「貪污罪」,至少是十年的重罪;這恐是一向自詡清廉的柯文哲無法面對的難堪。

賴清德總統吹響「肅貪」號角,柯文哲迅即遭到抄家,看起來似乎劍及履及。然而,司法行動的迅緩與對象的選擇之間,並非沒有可議之處。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漫長的七年,僅辦了一個涉及五百萬賄款的小案。相形之下,柯文哲短短半年就被羅織了六、七個案件,而且多案同時被攪在一起查辦。兩案對比,不僅有明顯的選擇痕跡,辦案力道也大不相同。檢調若不審慎行事,執法恐難以服人,賴清德的「肅貪」行動也會留下政治辦案的口實。

十年前,柯文哲異軍突起當選首都市長,曾風風火火發動各項新政,並在藍綠之間擠出「第三勢力」的新政治空間。怎料,他當初嚴詞指責郝市府的「五大弊案」,全都無功而返;十年過去,他自己身上卻揹負着啓人疑竇的政商五大弊案,其言行間的漏洞則多至不可勝數。這些,豈是一句「令人唏噓」所能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