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賺9.4億元卻0分紅 吉林高速“吃”函
北京商報訊(記者馬換換)市場上的"鐵公雞"成爲監管層關注的重點。4月14日晚間,吉林高速(601518)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問詢函,主要針對公司連續多年盈利,有能力現金分紅卻未實施分紅一事。
據瞭解,4月12日,吉林高速審議通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不進行現金分紅、不實施送股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數據顯示,2019—2023年,吉林高速實現歸屬淨利潤分別約爲1.89億元、0.99億元、3.18億元、3.94億元、5.46億元,連續五年盈利、連續三年盈利增長,近兩年合計盈利9.4億元,但公司現金分紅比例僅分別爲0、0、10.18%、0、0,僅2021年度低比例分紅3240.95萬元。公司連續多年盈利,但多年未實施現金分紅。對此,吉林高速稱留存未分配利潤將用於公司日常運營發展、投資、償還債務等。截至報告期末,吉林高速資產負債率17.96%,連續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潤爲26.35億元,連續多年增長;期末貨幣資金餘額達15.13億元。
4月14日晚間,在問詢函中,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結合近年盈利水平、資金使用情況,補充說明公司貨幣資金餘額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連續多年不現金分紅或少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閒置的情況;此外,詳細列示留存資金的具體使用規劃,包括具體運營資金預算、償債安排、對外投資的具體方向等,充分說明相關資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公司審議通過的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吉林高速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對該預案投棄權票。
上交所也在問詢函中要求吉林高速說明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投棄權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贊成票的詳細理由,相關董事是否與公司存在溝通分歧,全體董事是否獨立審慎判斷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華夏思享智庫專委會主任蘇培科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徑之一,對於一些滿足條件的個股來說,定期分紅是有必要的,上市公司要注重投資者回報問題。針對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吉林高速董秘辦公室進行採訪,不過未有人接聽。
據瞭解,吉林高速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從事高速公路、橋樑等交通基礎設施投資、經營和管理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爲收費公路的投資、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高速公路企業的主要收入來源是通行費收入,公司通行費收入主要來自於長平高速公路和長春繞城高速公路西北環。
需要指出的是,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強化資本市場功能發揮,4月12日晚間,滬深交易所在證監會指導下,發佈了《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多則徵求意見稿,其中對有關分紅規定作出優化安排,新增現金分紅ST情形。主板方面,對符合分紅基本條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於年均淨利潤的30%,且累計分紅金額低於5000萬元的公司,實施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