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兩起亡人交通故,這還不能讓你警醒嗎?
生命安全大過天
“端午節”放假,安全不可放假
6月14日23時至6月16日7時
短短的20小時內
隨州連續發生兩起交通亡人事故
而這兩起事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均涉及電動車
1
2021年6月14日
2021年6月14日23時35分許,晏某星(男,39歲)駕駛鄂S1****三輪摩托車沿316國道由十崗往淅河鎮區方向行駛至老316國道與青春路紅綠燈路口處時,與廖某江(男,76歲)駕駛的無號牌三輪電動車發生相撞,造成廖某江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令人痛心的是,當日,廖某江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初步調查,事發時
2
高新區淅河鎮
2021年6月16日
7時37分,馮某懷(男,58歲)駕駛鄂SD3****電動小型汽車沿淅河大道由淅河鎮區往十崗方向行駛至齊星小區門前路段,與前方黎某忠(男,73歲)駕駛的電動兩輪車相撞,造成黎某忠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未佩戴安全頭盔,失去生命保障
未控制好車速
在轉彎或者變道前,未確保安全通行
……
令他們一步一步踏入危險禁區
最終,導致悲劇發生
許多交通事故本可以避免
許多傷亡本不應該發生
真正的馬路殺手
其實是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其實是對交通規則的漠視
不要再說什麼“無知者無畏”
血淋淋的事故就在眼前
難道還不足以讓大家警醒嗎?
關於電動車的交通安全
蜀黍必須要再次強調
每一位電動車騎行者,必須牢記!
安全頭盔
衆所周知,電動車的防護設施較弱,電動車在交通事故中,損傷概率比較大,後果較嚴重,所以騎行者必須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車騎行者所繫頭盔相當於轎車駕駛員所繫安全帶,是人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
頭部是人體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傷害的部位
若不做好安全防護
吃虧的只會是你自己!
因此,我們要戴頭盔
更要戴好頭盔!
頭盔沒戴好=沒戴頭盔
毫無作用!
①量好頭圍或試戴頭盔後確定頭盔尺碼,佩戴時需將後部調節器開至最大。
②水平佩戴頭盔,不可前仰或者後翹。頭盔後翹會遮擋視線,無法保護頭的後部位置的安全性,頭盔前仰會導致頭盔無法保護前額位置的安全性。
③將調節器旋緊,直到頭盔不晃動並感覺舒適。
④調整頭盔兩側織帶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於前後兩個織帶中間。
⑤將下巴插口的位置調整好長度並扣緊,以下顎處留有一指空隙爲安全又合適的佩戴方法。
今年來,全市涉及摩托車、電動車(以下簡稱“兩車”)交通事故多發頻發,涉及“兩車”交通事故形式嚴峻。
爲預防和減少摩托車、電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築牢交通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自6月14日起,隨州公安交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用6個月的時間,重點突出一早一晚事故易發高發時段,堅持誠鄉一體統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整治統籌城市道路、國省道、鎮(辦、場)所在集鎮和縣、鄉、村道路及各地城鄉結合部道路。
隨州公安交警的此次行動
採取定點查處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
對駕駛的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載人
無牌無證無保險
不佩戴安全頭盔
逆行、闖紅燈、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爲
進行嚴厲查處教育
不止查四輪車,也查三、二輪車!
切勿以身試法!
具體條例&解讀
一
駕駛摩托車(二輪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駕駛證記2分)
駕駛三輪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二
存在下列情形,處10元罰款
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三
存在下列情形,處2000元以內罰款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除上述要點以外,你還要記住
不超速、不騎超標電動車
騎車不玩手機、打電話
……
因爲這些交通違法行爲
都會成爲交通事故的誘因!
希望大家謹記教訓,讓悲劇不再發生
在此,隨州公安交警提醒交通參與者
司機開車時
請注意觀察,安全駕駛
行人和非機動車騎行時
各行其道、遵規守法
不要總抱着僥倖心理
認爲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有時候
生與死只是你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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