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永豐金賣美國子行卡關 鉅額違約金賠償誰埋單?
永豐金將美國子行遠東國民銀行(Far East National Bank,簡稱FENB)賣給國泰銀行(Cathay Bank),總價新臺幣114億元,預計獲利新臺幣20.62億元,貢獻金控每股獲利0.2元,這項交易合約將於取得雙方主管機關覈准後,正式生效,預定今年7月8日爲最後交割日。 永豐金12日發佈重大訊息證實,金管會於1日發函「中止」對FENB交易案的審理程序,原因是「永豐金及母公司董事會迄未釐清有關疑義」;永豐金說,金管會來函當天即通知買方,雙方並且展開後續協商,不過,對於金管會何時重啓審理程序,以及能否趕在7月8日完成交割,永豐金未具體迴應。 金管會銀行局長王儷娟說,銀行局發現永豐金董事會立場有所改變因此「中止」審理程序,但只是「中止」並不是「駁回」,只要永豐金決策確認,備妥文件與書件隨時可以重新送件審查。 Cathay財務長兼發言人陳維恆((Heng W. Chen)13日以「會議中」爲由,婉拒採訪;不過據瞭解,永豐金與Cathay曾經在6日舉行跨海視訊會議,但雙方目前尚無具體共識,永豐金能否在限期前取得金管會覈准函?若7月8日來不及完成交割,能否展延期限?都有變數。 金融界人士說,由於金管會指明「永豐金董事會立場改變」 導致審理程序中止,因此一旦這宗交易破局,官方這項說法極可能成爲永豐金「罪證」,Cathay據此追究永豐金毀約責任,要求鉅額違約賠償金,若以交易總額114億元,加計商譽及時間成本,估計Cathay求償金額至少100億元,遠超過兆豐金案的57億元,改寫國內金融在海外遭罰金額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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