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骨塔轉賣驟逝叔叔 姪子被課10%奢侈稅
▲ 靈骨塔轉賣叔叔,姪被課10%奢侈稅。(圖/東森新聞提供)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政府爲了打房,祭出的奢侈稅,居然連「陰宅」也要課!有民衆向立委陳情,因爲叔叔突然過世,他把當初替爸媽預購的靈骨塔轉給叔叔用,卻因爲未滿兩年脫手,被課奢侈稅。即使立委直呼很荒唐,但賦稅署強調,如果陰宅不是蓋在殯葬用地上,就會被視爲是一般的房屋買賣,要課奢侈稅。
莊嚴肅穆的納骨塔,原本是要讓先人安享天年,但卻有民衆向立委陳情,因爲轉賣被課了奢侈稅。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說,靈骨塔一定是「非自用住宅」,但它居然也要課奢侈稅,這實在太荒唐!原來,向立委陳情的這位民衆,當初預先替爸媽買了塔位,但未料叔叔驟逝,於是他便把靈骨塔轉賣給叔叔使用,沒想到卻因爲這個土地所有權移轉的動作,而被課了10到15%的奢侈稅,此舉讓民衆痛批,政府課稅連陰宅都不放過!
對於民衆陳情,賦稅署做出澄清,只要靈骨塔是蓋在縣市政府合法劃定的「殯葬設施用地」上,那麼就算有移轉,也不必課奢侈稅,頂多是有土地持分就繳20%的「增值稅」;有建物的所有權則須課徵6%的「契稅」;但如果靈骨塔不是蓋在「殯葬用地」上,那麼就會被認定是一般的房屋買賣,未滿一年脫手獲利,得繳15%的奢侈稅,未滿兩年則是課徵10%。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也說,取得合法以後就沒有課奢侈稅的問題,它必須要做託基金管理費的提存,而這個部分是可以要求業者把資料給你看的。之前有建商打出高端市場陰宅,強調合法精緻,爲的就是要讓民衆安心,消基會則是建議,購買靈骨塔時,契約務必要看清楚,纔不會讓孝心變了調。(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