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北元/【死囚自縊】難熬的等死煎熬 教化讓死囚活的像人
▲既然死刑犯必須長年待在看守所,過着幾近終身監禁的生活,所方就必須有一套適於長期監禁的人道處遇。(圖/視覺中國)
日前,臺北看守所傳出死刑犯陳昱安以50條橡皮筋勒脖自殺身亡,引起媒體注意,並對於自戕者的犯案經過及多年來在監着生活行狀有詳細的報導。陳昱安是名身心障礙者,犯下的罪名是殺害父親的重罪,也因爲如此,他的母親在審判過程中,甚至於還要求法官儘早將其判處死刑,並且從未赴看守所探視。
以50條橡皮筋勒脖自殺,那是多麼堅決的死意,纔可以達成?從一些報導中,我看到許多獄友爲他提供了經濟上及精神上的支持,但這似乎還不足以穩定陳昱安的情緒。曾經輔導過他的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說,陳男在看守所內感到孤單、焦慮,沒安全感,殺父的痛楚也埋藏在他心裡頭,活得很痛苦。
一個人長期被監禁,內心感到孤單與焦慮是常態,如果不會安排自己的生活,日子的確是一種莫大的煎熬,因此,下工場工作對於許多受刑人來說,那不僅僅是勞動,還是打發時間的良方。受刑人不下工場,每天關在舍房中,對他們將是一種酷刑,刑期變得更漫長,每天想看到一日的盡頭也好難。但現今對於死刑犯的處遇卻是如此,不能下工場,也無法參加各種學習課程,只能長年鎮日枯坐舍房,無所事事,健康的人長久以往都會關出病來,更何況本身就是身心障礙者的受刑人!
我國雖然尚未廢除死刑,但執行死刑似乎已非刑事司法的常態,已經判決定讞的死刑犯無法即刻執行死刑,但卻也沒有一套處遇的規劃,讓他們在面臨死亡前,有一個身心都能獲得人道對待的生活模式。據悉,目前已有死刑定讞超過二十年的死刑犯,尚關押在看守所內等待執行;也就是說,這位死刑犯在那四方斗室監禁了超過二十年,每天僅有30分鐘的放風,其他時間都待在囚室內。這樣的日子我經歷過一年,若無信仰,若無盼望,怎能安然度過?
既然死刑犯必須長年待在看守所,過着幾近終身監禁的生活,所方就必須要有一套適於長期監禁的人道處遇。僅將他們關在舍房,無論管教得有多寬鬆,皆非妥適之舉。黃明鎮牧師常說,死刑犯也需要教化,讓他們在刑場面對死亡前,能知道是非對錯,帶着反省與悔悟的心走向刑場,這個論點是非常正確的。我們不能因爲他們已經被國家判處死刑,隨時都有可能被國家剝奪生命,就對他們視而不見,將他們擺在看守所的一隅,等待死亡。
此外,針對身心障礙者的在監治療問題,犯罪心理學專家周愫嫺教授也認爲,這些被判重刑、有高度預防與治療需求的犯罪行爲人需要專業的醫療,目前監所內強制治療形同虛設,而把此類犯罪者如同一般重刑犯監禁,更是放錯地方。期待此次死囚自殺事件能引起主管機關對於死刑犯處遇的重視,不只是想辦法讓他們活着而已,而是讓他們的心臟在停止跳動前,都被當成有意義的生命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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