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港今起不承認BNO護照 港人返港須憑特區護照、身分證

香港人持有的BNO護照。(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大陸香港政府31日起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爲旅行證件身分證明港府已通知各航空公司,必須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區護照或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作證明。

港府表示,隨着外交部宣佈31日起不承認BNO護照作爲有效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BNO護照也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也不得在香港作爲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但相關香港居民可繼續以香港特區護照或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用於出入境或身分證明。

港府指出,旅客登機前往香港的航班時,航空公司須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分書,以作國際旅行之用。

港府提到,中英兩國政府對於如何處理香港居民持有BNO護照早有共識,並於1984年互換備忘錄確認。英方在備忘錄中明確承諾不給予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

港府表示,英方現在做法實質性改變了BNO護照性質,根本地違反了英方在備忘錄中的承諾,「英方違背承諾在先,我國對此採取反制行動是理所當然,中央政府現對英方違背承諾採取的立場政策是外交行爲和中央事權特區政府定會全力配合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所須採取的具體措施。」

港府指出,自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區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授權下,向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發香港特區護照,截至去年12月,入境處已簽發並仍在有效期內的香港特區護照近580萬本,「現時,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享免簽證前往167個國家地區待遇,特區政府會繼續致力爭取更多國家或地區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的待遇,便利需要出行的香港居民。」

港府強調,英國政府此次舉措明顯是利用部分港人仍持有BNO護照或身分作政治炒作,藉口有關港人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新路徑,其僞善態度亦可見於英國政府在迴歸前一段頗長時間透過改變法律或政策無意給予港人居英權,而自BNO護照推出以來,護照持有人到英國旅遊時一直須受入境和逗留限制,不得在英國工作或就讀,「持有BNO護照或身分的香港居民應看清英國政府的政治圖謀。」

港府還說,除了政治目的,英方的舉措亦會賺取很多自身經濟利益,「英國渴求人才資金,不應藉BNO護照舉措作『政治遮醜布』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