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喊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 藍轟憲政惡例
立法院十日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擬在今天送出覆議案諮文,以此時程推估,賴總統最遲須在廿三日公佈,新法最晚廿五日生效,行政院救濟手段包含法案生效前提預防性權利救濟,但已遭在野批評毀憲亂政;另有綠營立委拋「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也挨批「球員兼裁判」。
依憲法規定,法案經行政院長副署後,總統應於十天內公佈;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明定自公佈或發佈日施行者,自公佈或發佈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立法院人士表示,覆議結果出爐後,立法院預計今天將覆議案諮文送交總統府。以此推估,新法最晚廿五日生效,接着就是春節假期;若府院想在春節前及早展開救濟,勢必趕在本週公佈,時程上纔來得及。
行政院後續的三條救濟路徑已浮現,首先是選擇在法案生效前提出司法訴訟常見的「預防性權利救濟」,讓司法院斟酌是否受理;另外是搶在總統公佈後、但法案還未生效的三天內,循釋憲途徑並聲請暫時處分;以及法案生效後,再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政院人士指出,後續將在正式接獲立法院覆議結果通知後,就所蒐集資訊,進一步徵詢學者專家意見,審慎評估下一步作爲。
不過,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批評,民進黨面對憲訴法覆議的失敗,絞盡腦汁,一天一版本,想盡辦法挑戰憲政制度與人民忍受度極限,還傳出「要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的荒謬版本;但不告不理是司法權的原則,若真如此,將創下全世界的憲政惡例,而且根本就是「球員兼裁判」。
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也抨擊所謂「預防性權利救濟」。他表示,我國目前採行的違憲審查制度,必須等到法律生效以後才能請求,「正告行政院,不要搞這種毀憲亂政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