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

大陸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圖爲庭審宣判現場。(大陸央視)

大陸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圖爲打撈現場打撈出的死亡革鬍子鮎。(大陸央視)

大陸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圖爲革鬍子鮎,俗稱埃及塘鯴、埃及鬍子鮎。(大陸央視)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報導,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徐某、劉某污染環境責任糾紛民事訴訟案件,一審3日在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徐某、劉某在常州市長蕩湖非法「放生」1.25萬公斤外來物種埃及革鬍子鮎,造成生態資源損失3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13.4萬元)、服務功能損失5千元、專家評估費1萬8000元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連帶承擔懲罰性賠償5千元;相關賠償款項在科學論證後,擬訂方案用於長蕩湖生態環境修復和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這起判決事大陸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判決指出,2020年12月,被告徐某爲了給家人和朋友祈福,從劉某處購買了9萬餘元的鮎魚,協商由劉某將鮎魚送至指定地點,同年12月15日,徐某未向主管部門報告,即到常州市金壇區錢資湖放生鮎魚,但被相關工作人員和周邊羣衆阻止並報警。

徐某遂偷偷轉至長蕩湖某港口,放生了25000市斤(1.25萬公斤)鮎魚,因該種鮎魚屬熱帶魚類,不耐低溫,隨後開始大量死亡,相關部門組織人員打撈,歷時10天,截至2021年2月9日,累計打撈出死亡鮎魚20208市斤。

經鑑定,這些鮎魚爲革鬍子鮎(Clarias lazera),系外來物種,是偏肉食性的雜食魚類,生長速度快,繁殖能力強,具有較強的入侵能力。經專家評估,案涉放生行爲對長蕩湖漁業資源造成的直接損害補償(賠償)費不少於7427.6元至4萬4565.5元,對長蕩湖生態環境造成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的服務功能損失5000元至6000元。

法庭認爲,徐某、劉某未向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自行向長蕩湖投放大量外來物種的行爲違反法律規定,導致了該水域環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變,造成了生態損害,應當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並在服務功能損失範圍內適用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