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全文」出爐 9月1日起施行
大陸網路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全文出爐9月1日起施行。(澎湃新聞)
中國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微信公號「市說新語」11日刊出於6日公佈的大陸《網路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全文,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列舉了反向刷單、惡意攔截或者遮罩、非法數據獲取、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爲,明確法律適用條款。將優化執法辦案程序規定,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同時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
市說新語解讀,《規定》是爲預防和制止網路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數位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一、《規定》背景:
落實中共廿大報告,《規定》旨在透過健全和明確網路競爭行爲「紅綠燈」規則,爲各類經營主體明晰指引、畫清底線,保障市場競爭機制在法治軌道上高效有序運行,引導數位技術更好賦能,引領中國競爭力不斷提升。
二、《規定》主要原則:
一是堅持鼓勵創新。保護企業創新成果,着力促進互聯網行業發揮最大創新潛能。
二是堅持規範競爭。保障不同規模經營主體之間的公平交易,促進各類企業協同發展,防止競爭失序,着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從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戰略高度出發,針對亟待規範的矛盾焦點,着力完善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爲認定標準及規制要求。
四是堅持開放視野。服務高水準對外開放,增強制度供給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着力構建與高標準國際規則相銜接的公平競爭制度。
三、《規定》主要內容:
共五章、43條,分爲總則、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爲、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一)明確總體要求。(二)全面梳理列舉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爲。(三)強化平臺責任。平臺企業掌握海量數據,連接大量主體,既是網路不正當競爭監管的重點對象,也是協同監管的關鍵節點
(四)優化執法辦案程序規定。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五)明確法律責任。有效銜接《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同時,明確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四、針對網路領域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爲提出舉措:
《規定》細化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爲的構成要件和認定因素,有利於更爲全面地研判所涉行爲的非正當性,避免不適當地干預市場自由競爭,導致技術發展和創新受阻。《規定》列舉了反向刷單、惡意攔截
或者遮罩、非法數據獲取、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爲,明確了法律適用條款。
五、《規定》下一步落實打算:
《規定》是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有序競爭、創新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大陸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大對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執法工作的指導,及時制定執法指南,提升基層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準,不斷提斷提升監管的科學性、規範性、協調性、穩定性,做到公正監管、正確執行、服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