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疫苗 終結新冠大戰
新型流感與季節流感的最大差異不在覈酸,而在人羣對病毒的整體免疫。人羣因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獲得免疫,流感就由新型流感變成季節流感,只會感染人,但減少死亡。疫苗是能夠改變疾病的工具,流感如此,新冠也是如此。
臺灣是將新冠肺炎列爲第5類法傳,以對付新興傳染病的手段實施嚴格境管、邊境封鎖、居家檢疫、住院隔離政策。但在循證慢慢累積多了,新興傳染病就不再是新興了,那些應付未知傳染病的極端防疫手段就該適度調整到已知傳染病的級別。這就是滾動式管理的理論基礎,依循證而滾動。
新冠疫苗的問世是從本質上改變新冠肺炎,就姑且稱之爲「新冠感冒」吧!就像新型流感有了疫苗就變成季節流感一樣。疫苗可降低死亡率與合併症,把一個恐怖致死的重症傳染病,變成類感冒疾病,所以這也是個心理疫苗。
既然新冠肺炎在疫苗接種後就變成另外一個病,因應原始疾病所有的防檢疫政策就必須大調整。流感就是最佳範例,沒有疫苗前,防疫作爲比照現在的新冠,有了疫苗後連法傳都遭下架,所有防檢措施迴歸正常。新冠疫苗接種後也該有比照新型流感的防檢疫自動下架,防檢疫正常化纔是疫苗對我們的最大貢獻。
國內的防檢疫正常化,只要指揮中心有決心就可做到,可以減少過度防疫的資源浪費。但邊境解封,牽涉到與各國的談判,必須要政府出面談旅遊護照,才能開通彼此的往來。如果政府刻意不想談,有了疫苗也沒用,就如現在兩岸疫情控制都很好,沒有疫苗也早就可以全面通航了,但還老拿疫情當作兩岸民間不交流的藉口,估計即使有了疫苗,一樣可以用各種政治手段獨排大陸。
新冠疫苗的重要性,就如同二戰的二顆原子彈,可以終結新冠世界大戰。戰後會不會仍有戰役,當然會有,但都是地方的罵架,不會有大戰役。也不必糾結在打的是哪家疫苗,陳時中必須快點先幫臺灣找到足夠旅客接種的疫苗,量大概不需要太多,正牌、雜牌也都行。
如果真如指揮中心所言,臺灣能在明年第1季就買到部分疫苗,這算是沒在第一時間搶到疫苗的次好選擇,總比天天對國產疫苗揠苗助長來得高明。在臺灣,新冠疫苗應該被界定爲「旅遊疫苗」,因爲臺灣幾乎沒有社區感染疫情,醫護人員絕對不是第一批唯一該保護的對象。需要到國外旅遊洽公的國民纔是疫苗最該保護的重點,在第一批取得的疫苗應有部分撥入旅遊疫苗,政府應主動與他國洽談旅遊護照,早日跳出島內的「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