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打119一日3千通 去年僅罰11件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國各消防機關119電話,與救災救護無關的電話共107萬通,平均每天大約3000通。,圖爲臺北市警局勤務中心處理民衆報案情形。(趙雙傑攝)
去年全國各消防機關119受理民衆報案電話近240萬通,其中107萬多通都是與救災救護無關的電話,約佔整體45%,等於每2通電話就有將近1通,會造成消防勤務指揮中心無謂的人力資源浪費,其中有民衆3天內亂打333通,遭開罰3000元。只是,儘管這類無關救災救護的來電破百萬通,但1年以來,卻只開罰11件,開罰率僅約10萬分之1。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國各消防機關119電話,受理救災救護案件以「緊急救護」最多,共113萬1981通,佔47.19%;火災7萬4199件,佔3.09%,與救災救護無關的電話共107萬通,平均每天大約3000通。
根據調查,這類電話的類型包括無聲、已掛斷、撥號錯誤、查詢服務、惡意騷擾、謊報等,約佔所有進線電話的45%。
若進一步分析無關救護、救災的電話,會發現去年12月,曾經有民衆3天內無故撥打333通,大多都是接起後就掛斷,經過口頭勸導仍未改善,當地消防局根據來電顯示,查出民衆身分依法開罰3000元。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去年有107萬通這類無關救護、救災來電,但一整年下來,只有11件因此遭各地消防局開罰,且金額都是最低額的3000元罰鍰;罰款不高,開罰率也僅約10萬分之1。消防署統計違規樣態,以謊報火警及救護佔多數。
依據《消防法》規定,濫用119報案電話,謊報各類災害或無故撥打119,可處以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對於濫用119報案電話開罰比例偏低,且全部都僅開罰最輕的3000元,消防署解釋,地方消防局都會先勸導,警告不聽纔會處罰,考量違反者都屬初犯,且開罰後就未再犯,所以違反者第一次開罰,都採取最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