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爲夫揹債662萬 欲離婚丈夫玩失蹤
碩士期間發表十幾篇論文,系內第一個評上副教授,公派出國訪學……華南農業大學副教授丁玲華的學術生涯本該一路順遂,卻因丈夫的多筆婚內私人借貸而背上了600多萬元的共同債務,連學術課題都無法再申報。
背上丈夫數百萬債務
自稱不知情、未受益
人到中年,丁玲華身上突然多了數百萬元的債務——丈夫何川私下借貸的662萬元。丁玲華向北京青年報記者介紹,她與丈夫何川1997年結婚,何川2007年決定回家鄉江西經商,夫妻二人的感情也急轉直下,到2010年,何川便基本不再回家。
2014年開始,丁玲華陸續接到江西多地法院的傳票,這時候她才得知,在她“沒簽字、不知情、未受益”的情況下,揹負上丈夫所欠債務662萬元,還不包括利息。
多份江西法院作出的何川民間借貸糾紛判決顯示,法院認爲,何川所欠債務是在其與丁玲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在丁玲華並未舉證證明該筆借款不屬於其與何川的夫妻共同債務情況下,應認定涉案借款爲何川與丁玲華的夫妻共同債務。
對學術工作影響很大
2018年1月,丁玲華訪學回國,抵達白雲機場時才發現,自己所有的銀行卡都被凍結,原來是已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此後,丁玲華租住在學校附近400元一個月的城中村裡。
身爲大學副教授,丁玲華有多次外出參加學習和各類學術會議的機會,但因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很多活動也不得不放棄。丁玲華此前在河源市參與調研活動,按照副教授的待遇選擇的賓館,刷身份證時卻發現自己不能入住,近期帶學生出去採風也只能坐着綠皮火車往返。出國訪學期間,她籌備一個題目準備申請國家級課題,然而因爲無法開通銀行卡,申請科研經費也無法使用,丁玲華最終放棄申報。
2018年初,丁玲華打算離婚,但何川不同意協議離婚。丁玲華隨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何川卻玩起了失蹤。2018年7月,因爲何川不到庭,無法證明二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未準丁玲華與何川離婚。2019年,丁玲華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何川依然不知所蹤。
堅信“我沒有做錯事”
新司法解釋給她希望
得知丈夫在外欠下鉅款,自己也要同時承擔數百萬債務後,丁玲華絕望到想要自殺。後來她逐漸意識到“我沒有做錯事”。雖然幾次上訴被駁回,但她依然沒有放棄爲自己維權。2018年1月,最高法《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也讓她看到希望。
該司法解釋提到,“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該司法解釋出臺時,丁玲華所有的共同債務案件已經終審結案。新司法解釋出臺十幾天後,最高法再出臺《關於辦理涉夫妻債務糾紛案件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已經終審的案件,甄別時應當嚴格把握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結果明顯不公的標準。比如,對夫妻一方與債權人惡意串通坑害另一方,另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無端揹負鉅額債務的案件等,應當依法予以糾正。”
丁玲華的代理人、上猶縣方圓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賴作森告訴北青報記者,丁玲華案子的癥結在於舉證難的問題,因爲未能舉證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此前所有的再審申請均被駁回。
如今,46歲丁玲華依然在對這幾起案件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