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高利貸!女教授揹債3000萬淚崩:法院凍結薪資
▲由於薪資被凍結,丁玲華只能住在月租人民幣400元的小房間。(圖/翻攝自澎湃新聞,以下同)
廣州華南農業大學的46歲大學副教授丁玲華因爲丈夫在婚姻期間欠下高利貸,被法院以「夫妻共同債務」爲由,要求償還6筆共652萬元(約新臺幣2979萬元)的債務,導致薪資被凍結,只能住在月租400元(人民幣,以下同)的房子。她目前已經在組織維權,準備向法院提出暫停執行處分。
丁玲華提到,她在2005年到華南農業大學任職;2009年順利被評選成副教授,原先以爲會一帆風順的人生,卻被丈夫欠下的高利貸搞得難以再走下去,「你也看得到啊!我這個樣子,像一個副教授嗎?」
丁玲華稱,法院執行處分最過分的是一條「263萬元債務」的案子,不但將該筆金額推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接着還判了24條連帶共債,「這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就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當中有有一個人以個人名義舉債的,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丁玲華正在寫申訴書。
丁玲華說明,她所有課餘的時間都在進行反覆申訴,希望儘快解除婚姻關係、解凍薪資。此外,她說到,丈夫所欠下的債務都是高利貸,而法院又保護這個「兩分」的月息,根本無法償還,「你明白這個意思嗎?甚麼叫月息兩分,每四年就翻一倍!」
丁玲華提到,她在網路上找到了許多有相同處境的難友,目前已經開始組織維權、向法院申請暫停執行處分,因爲「很多人確實是已經到了生死存亡了」。
談到丈夫的去處,丁玲華不禁拭淚,自己在2010年與丈夫分居,期間沒有來往,丈夫早就「不願意要這個家了」,所以她才更要捍衛自己的權利。
▼丁玲華說,她與丈夫在2010年就分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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