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給Google負評 判拘役還要賠30萬元
經營「海之方圓」民宿的黃姓男子與高雄經營修車廠的廖姓老闆娘鬧糾紛,雙方互留負評,但廖女與親友並沒有實際住宿經驗,高雄地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廖女及2親友20至40天不等拘役,還要賠償黃男名譽及營業損失共30萬元。(取自民宿網站/袁庭堯高雄傳真)
在屏東經營「海之方圓」民宿的黃姓男子與高雄經營修車廠的廖姓老闆娘鬧糾紛,廖女一氣之下找親友到黃男民宿的Google Map評論區上刷1顆星負評,黃男不滿提告。高雄地院認定廖女等人不實評價影響黃男民宿評價及顧客消費意願,判20至40天不等拘役,還要賠償名譽及營業損失共30萬元。
判決指出,2019年廖女控訴黃男修車沒付錢,黃男則認爲自己有付錢、但車子一直修不好,雙方爭執不休。黃男先在修車廠臉書、Google等處留下負評。廖女不滿,也號召親友反擊,雙方展開「負評大戰」。
廖女和2名親友沒有實際住過旅店,卻在民宿的Google評論下留言「老闆態度差到爆,人家留負評還會回洗別人負評,不推不推不舒服,不知道好評是不是自己洗的」、「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連一顆星都不想給,人品壞成這樣,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等言論,黃男因此怒告廖女等3人妨害名譽。
廖女出庭時坦承沒有實際住過民宿,但曾聽聞住過的友人、遭黃男態度不佳對待,纔去留負評,廖女還強調是黃男先來修車場留負評,纔會回敬。黃男痛批廖女等人亂留負評害他只好撤掉Google地標,也損失過去累積的好評,業績比前一年同期下滑20至30萬元不等,要求廖女等人賠償102萬元。
法官認爲,廖女等人不實的負評足以影響一般消費大衆對民宿的評價及消費意願,因此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廖女拘役40天、2名親友各20天定讞,民事部分判廖女等人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