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法院裁定毒殺金正男2女嫌有罪 罪名成立則「唯一絞刑」
▲ 金正男遭刺後雙眼上吊、滿臉通紅且不斷流汗,20分鐘內失去意識身亡。(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哥哥金正男於2017年2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遭到25歲印尼籍女子艾莎(Siti Aisyah)和29歲越南籍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攻擊,以VX神經毒素刺殺身亡,死狀悽慘。馬國莎阿南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2女有罪,若沒有展開抗辯,將在9月的最後言詞辯論後決定量刑。而根據馬國刑法,一旦謀殺罪名成立,她們就會面臨唯一刑罰「絞刑」。
金正男遇刺當時,正從吉隆坡機場要返回澳門,未料遭2名女嫌在臉上塗抹致命性極高的VX神經毒劑,隨後到航廈裡的診所求助。根據醫生說法,金正男進入診間時,不斷抓着頭,臉色脹紅,還不斷冒冷汗,更出現類似痙攣性癲癇的症狀,全身不斷抽搐,雙眼往上吊,20分鐘後不幸身亡。法醫驗屍後也發現,金正男除了肺部之外,腦部、肝臟和胰臟等器官都遭到損害,瞳孔收縮且內褲沾染排泄物,皆符合中毒現象。
自2017年10月起,長達6個月的審判過程中,共有34名證人出庭做證。而2名女嫌段氏香及艾莎落網後皆宣稱,她們以爲自己只是參加電視實境秀的「惡作劇」,手上的毒劑則是嬰兒油之類的液體,纔會不小心參與刺殺案,也曾經在她們以爲是惡搞節目策劃人的指示之下,練習數十次「用液體塗滿一名華裔男性臉部」的動作。
馬國警方同年11月曾在庭上表示,涉入刺殺案的另外4名關鍵嫌犯是北韓人,在金正男遇刺當天才飛往吉隆坡,監視器也拍下其中2名男子將液體交給女嫌的畫面。美國政府也指出,這起刺殺案背後的主謀就是北韓政府,因此採取制裁,但平壤當局始終否認。
馬國檢方於今年6月的最後言詞辯論中指出,2名女嫌是爲了這場刺殺案被訓練出的要員,因爲她們知道臉部和雙眼最容易吸收有毒物質,也知道爲了不讓自己中毒,必須在事發後15分鐘內將手上的液體洗掉;且根據當時的監視器影像,她們犯案時完全沒有露出笑容,和「以爲自己是在錄製惡搞節目」的說法不符,身上也被驗出VX神經毒劑成份。
2女的律師先前主張,「這起事件是由北韓所主導的政治性刺殺案,2名被告則是代罪羔羊」,也確信她們會獲判無罪,當庭被釋放。但馬國法院16日判決2女有罪,若被告方沒有提出新的證據,艾莎及段氏香的謀殺罪名成立,就會面臨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