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藥必掃碼 買藥先驗碼

4月4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爲保障羣衆用藥安全,江西省自4月1日起全面實施醫保藥品“無碼不付”新規。根據最新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定點醫藥機構醫保藥品追溯信息採集應用工作方案》,全省定點零售藥店銷售醫保藥品時,必須掃描藥品追溯碼方可進行醫保結算。

藥品追溯碼相當於藥品的“電子身份證”,是每盒藥品唯一的身份標識。通過“一藥一碼”管理,可實現藥品全流程追溯,有效防範“迴流藥”、假藥等安全隱患。目前,江西省追溯系統已覆蓋全省12個統籌區,接入定點醫療機構22470家、定點零售藥店11219家,實現100%全覆蓋。

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規實施後,參保羣衆在定點藥店購藥時需注意:只購買包裝有追溯碼的藥品;結算時確認掃碼是實際購買藥品的追溯碼;堅持索要購物小票;養成驗碼習慣,避免購買“迴流藥”;發現購買到問題藥品要及時維權;妥善處置空藥盒,防止信息被盜用。

“這項措施既能保障用藥安全,又能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該負責人表示,各定點藥店必須嚴格落實“應採盡採、依碼結算”要求,確保實現“碼隨藥走,藥隨人走”的精準管理。同時提醒參保羣衆購藥時牢記“賣藥必掃碼,買藥先驗碼”原則,共同守護用藥安全防線。 (全媒體記者洪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