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綁牽繩遛狗!愛犬侯硐火車站咬死浪貓 男飼主遭罰4萬8千元

新北市一名26歲男性飼主,日前帶混種犬到瑞芳侯硐火車站附近遛狗,但沒有牽繩,導致犬隻咬死浪貓,此事引發附近居民恐慌,新北市動保處指出,該飼主因大意導致浪貓去世,依照動保法開罰4萬8千元,須參加動保講習,而無故咬死浪貓犬隻則被列爲攻擊性犬隻,後續外出須戴口罩及1.5公尺牽繩嚴加管控。

目擊民衆表示,該犬隻飼主長期帶着愛犬至侯硐火車站附近遛狗,但因未系牽繩,導致犬隻追浪貓,還把浪貓咬死,附近鄰居得知消息後,心裡都怕怕的。

動保處人員獲報後,隨即約談犬隻飼主釐清案情,飼主聲稱,犬隻不曾咬傷人及動物,當日犬隻一開車門後立即衝下車,與附近浪貓接觸後就突然攻擊,當下有大聲斥喝犬隻,努力制止,希望救出浪貓,無奈犬隻已咬傷浪貓,事後代浪貓前往動物醫院搶救,但仍不幸傷重死亡。

動保處指出,動保法規定,寵物外出沒有牽繩可開罰3千元至1萬5千元,另故意傷害動物導致肢體嚴重殘缺或死亡,可罰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此次共開罰該飼主4.8萬元。

動保處提醒,該犬隻無故咬死浪貓行爲,符合動保法第20條第3項規定,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爲紀錄之犬隻,列爲攻擊性犬隻,日後外出將依農業部公告,出入公共場所,應以1.5公尺牽繩,配戴不影響散熱的透氣口罩,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的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可依動保法第20條開罰3萬元至15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犬隻攻擊浪貓畫面。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表示,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爲紀錄之犬隻,列爲攻擊性犬隻,日後外出將依農業部公告,出入公共場所,應以1.5公尺牽繩,配戴不影響散熱的透氣口罩,圖爲示意圖。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