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父親的孩子要認命!悲慘的成長故事 訴請免養法官准

沒父親的孩子要認命!悲慘成長故事曝光,孩子訴請免除對老父的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孩子控訴,父母當年離婚時他才4歲,母親帶他回老家由祖父母扶養,但祖父常說,父親要把他賣掉換錢,因此祖母告誡,「沒父親的孩子要認命,不要調皮,不要學壞」。日前他收到社會局通知,竟是要照顧父親的會議,不滿父親從未關心過,也未曾提供經濟援助,因此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的孩子指控,父親30歲離婚時有謀生能力,卻沒有拿錢給祖父母扶養他,高齡的祖父母靠務農,辛苦賺取金錢來支付他的生活、就學費用。父親沒有扶養過他,大家都知道父親拋棄他。

在他的成長記憶裡,根本沒有父親的存在,無任何經濟、物質上支援,沒有依靠、孤孤單單、身心不穩,導致他憂鬱,是因爲沒有父親的關愛,才落到如此下場,他在2023年因病住院三個星期,「父親完全沒來看過他,也不知去哪?」

而且他現在經濟狀況堪憂,並且入不敷出,有300萬元的房貸壓力,公司的工作地點也會調來調去,所以要租屋因而增加花費,還有壽險等費用要繳納,他已經無力可以承受任何精神與經濟的負擔。

阿國的特別代理人則表示,阿國經社工評估,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分表,分數爲60分,認知估能評估量表爲0分,有重度認知功能障礙,阿國疑似罹患失智或精神疾病,所以被緊急安置,他本身的身心健康狀況不佳,無法正常工作無收入,經濟生活困窘。

阿國的妹妹到庭證稱,孩子的母親是在婆家坐月子後,阿國就與孩子的母親在外租房子,當時阿國工作不穩定,而且若是工作太辛苦就不做,家裡開銷大部分由孩子母親負擔,在孩子4歲時,2人就離婚了,孩子則由祖父母扶養照顧,阿國都住在外面沒有回來,也沒有付扶養費或是照顧。

法官審酌,阿國在孩子尚未成年時,卻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扶養義務,情節堪屬重大,如強令孩子負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孩子對阿國之扶養義務,自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