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館老闆娘受威脅!咬牙赴約「全家靠這生活」遭強來…惡男喊:不會嫌棄妳
▲高雄男性侵美容館老闆娘,還稱「我不會嫌棄妳」。(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市一名男子阿宏(化名)2019年到一間美容館進行性交易,進而認識年齡比他大的老闆娘小乃(化名),孰料,他不僅騷擾店內員工小綠(化名),事後又嗆聲要檢舉美容館,逼迫小乃到他的租屋處,性侵得逞。小乃不甘受辱決定報警處理。法院判阿宏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宏2019年4月中旬到高雄橋頭區一間美容館消費,性交易結束後,他多次用簡訊、電話等方式騷擾小綠,逼得對方只好離職,沒想到他見狀仍不罷休,轉而威脅小乃「檢舉美容館」,要她指派小綠或自己前往自己的租屋處進行交易。
簡訊內容包括,「老闆娘,妳有沒有在做,我想過去找妳捧場」、「大姐,妳如果有誠意,我們都好說,我不想跟妳做朋友,妳懂得意思嗎,我這個人,我不會嫌棄妳年齡比我大,我對我以前的老婆,女朋友都很好,我現在一個人而已,我比較交女生年齡比我大的女朋友,我也不會嫌棄做那種工作,大姐這樣妳懂我的意思嗎,妳現在先回個妳的意思給我看看…」、「你現在過來不會很久要不要」等語。
小乃因爲擔心被多次檢舉後將無法營業,會斷了家中收入,坦言「全家靠這間店生活」,只好在同年9月4日傍晚5時30分左右赴約,未料,卻遭阿宏強行指侵得逞,所幸她事前曾交代小綠,若自己過了一段時間仍未出來,要立馬報警。
警方獲報到場,阿宏便從租屋處後門落荒而逃,最後在高雄市路竹區被逮回。他辯稱,當天小乃沒有到他租屋處,雙方也沒有發生性行爲,矢口否認犯行。但高雄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他的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判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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