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馬路的地是畸零地? 臺南市議員質疑市府要圖利誰
▲面對馬路的地是畸零地嗎?臺南市府要圖利誰?臺南市議員洪玉鳳、蔡淑惠聯手揭弊。(圖/市議會國民黨團提供)
這是位於巷弄的畸零地嗎?臺南市政府準備出售一塊93坪,位於體育路棒球場邊畸零地,市議員洪玉鳳、蔡淑惠接受民衆陳情,深入瞭解發現,所謂的畸零地,根本是兩塊相連,其中一塊還是面對馬路的土地。
市議員洪玉鳳、蔡淑惠指出,該地承租戶在民國82年7月前承租巷弄地,多年來卻無償使用旁面對馬路土地,市府把這兩塊地包裹爲畸零地出賣,承租戶具優先購買權,蔡淑惠和洪玉鳳指出,市府究竟要圖利誰?臺南市體育路棒球場周邊環境清幽,蔡淑惠表示,這塊被質疑的土地原是臺南縣的縣地,臺南縣市合併之後,轉爲市府所有,土地總面積達93坪,其中60坪土地位於體育路43巷2號,由承租戶於民國82年7月21日前承租,多年來無償使用緊鄰的33坪面對大馬路的地,現在市府準備將這兩塊地包裹爲一塊畸零地出售。
洪玉鳳指出,根據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第1項第2款和第50條,土地承租人建有房屋者,讓受承租人,承租人不依規定承購者,得照現狀標售,但承租人有依得標價格優先購買之權。
洪玉鳳說,承租人承租的是位於巷弄60坪的土地,就算擁有優先購買權也是購買他所承租的土地,對於緊鄰土地在追繳佔用補償金後,也只能承租,怎會連旁邊的土地也擁有優先承購權。
蔡淑惠怒指,位於巷弄的土地價值根本不能跟位於馬路的土地相比,現在市府不知爲了圖利誰,把面對馬路33坪的體育路45號的土地,跟緊鄰的43巷2號土地,包裹爲一塊地畸零地出售,因爲臺南市財產處分委員會成員,完全沒有議員在內,缺乏監督機制,纔會出現這種疑合法租地掩飾非法買地的違法情形發生。員洪玉鳳、蔡淑惠指出,依據建築法規,所謂的畸零地是建築面積小於13坪、寬小於13公尺,市府將體育路這兩塊面積達93坪的土地包裹爲畸零地出售,是知法犯法,若此例一開,市庫將嚴重失血,後果堪慮。
臺南市財稅局針對洪玉鳳及蔡淑惠議員關心市有土地出售議題說明指出,有關議員關心之體育路棒球場邊之市有土地,建物所有權人申請承租該筆市有土地,並訂有市有基地租賃契約在案,並非分屬2筆土地,亦非市有畸零地。現承租人依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向市府申請承購該筆市有土地,市府即依土地法第25條所規定之法定程序,送經市議會同意並經行政院覈准後,方得處分該市有土地,市有土地是否出售之審覈同意權,依法系爲市議會及行政院,非由市府片面可予決定。該筆市有土地目前依法已送請議會第2屆第6次定期大會排定審議中,如經市議會審覈不同意處分,市府將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