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聲丨夜消費要有新“夜”態
舒年
近日,江蘇省發佈《繁榮夜經濟激發消費活力若干措施》,提出進一步完善該省夜消費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提升重點街區、重點商圈、重點景區、重點便民生活圈、重點場館的夜消費功能,促進夜消費集聚發展。圍繞夜消費特色化發展,強化品牌打造。鼓勵設區市結合當地產業特色、人文歷史等培育地方夜經濟品牌。
夜間消費對於豐富夜間生活、激發消費潛能的作用是明顯的。但是,有的地方在發展夜間消費過程中,簡單把夜間消費理解爲夜市,認爲提升夜間消費就是打造夜間餐飲購物一條街。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同城市之間、同一城市不同區域之間的夜間消費業態難免出現同質化,消費結構單一。
打造夜間消費“新”業態,不能“千街一面”,侷限於“夜食”和“夜購”,而是要結合當地文化特色和產業結構特點,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培育夜間旅遊、娛樂、展演、研學、健康等多種消費業態,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消費新場景,特別是沉浸式體驗式的消費形態,實現各美其美,“夜”態萬千。公園廣場、文化場館、體育場館等,也可以作爲有效載體,延長開放時間,承載相應的活動。在這一過程中,也要尊重市場規律,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其中,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用好既有設施,而不是大拆大建。
打造新“夜”態,既要在消費模式上有新意,也要在社會服務有新貌。要通過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健全社會協同治理體系,維護好夜間消費產業集羣區域的公共秩序,避免出現夜間對居民區的燈光和噪聲污染,在維護城市安全與促進城市活力之間做好平衡。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