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兒帳號 大叔騙國中女傳裸照
高雄黃姓男子偷玩兒子的網路遊戲、結識一名國中少女,引誘少女自拍下體裸照得手。待少女升上高中後,黃男又冒用兒子身分,在學校散佈少女曾傳裸照之事,害少女不敢上課,高雄地院判黃男要賠償少女及其父親共6萬元確定。(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黃姓男子偷玩兒子的網路遊戲、結識一名國中少女,引誘少女自拍下體裸照得手。待少女升上高中後,黃男又冒用兒子身分,在學校散佈少女曾傳裸照之事,害少女不敢上課,高雄高分院判黃男要賠償少女及其父親共6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2019年6月私下登錄兒子網路遊戲帳號,在遊戲中結識兒子同校國三的少女,兩人認識後,黃男先傳下體裸照給少女,引誘少女也自拍下體照回傳。
後來少女升學至某高中體育班,黃男仍假冒兒子身分,不斷私訊兒子在校學弟妹、追問少女私傳裸照之事,少女得知後嚇得不敢上學,少女父親發現女兒學業及體育成績大受影響,追問下整件事才曝光,立刻報警提告。
警方循線找到黃男兒子,帶他回家搜索時,黃男看到警方押着兒子進屋才發現東窗事發。黃男怕兒子被法辦,當場坦承犯行,也交出犯案用的手機、筆電。
高雄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黃男2年,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爲黃男並未施以壓迫或用財物誘惑少女,犯後也積極表達和解意願,但少女及少女父親拒絕和解,最後維持原審判決,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少女及少女父親另向黃男求償50萬元,少女父親主張少女不敢到學校田徑隊上課,影響少女受教、學業、成績、訓練賽事,他也因此沒辦法工作,必須負責訓練少女。法官認爲少女受害與其父親須負責訓練並無關連,考量黃男從事技術員,少女父親確實無業,判黃男須賠償少女5萬元、少女父親1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