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擔任出納偷公司錢還鉅債 悶死7歲兒再尋短判刑16年

▲2018年廣州一名母親債務問題,把7歲兒子殺死 。(示意圖/pexels)

實習記者蘇頌婷綜合報導

廣東省廣州市2018年發生一起殺兒事件,一名彭姓母親爲了還清債務,利用職務挪用公款94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4000萬元),事後害怕被公司發現,萌生自殺的念頭,因爲放心不下7歲的兒子,她竟用枕頭把他捂死,然後跳樓自殺獲救。日前,彭母以故意殺人罪及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綜合陸媒報導,彭女2007年在貿易公司任職出納,負責公司業務轉帳委託書支票管理,因爲前夫開的花店收入低,且公司倒閉欠下100萬元,讓工資只有3900元(約新臺幣1萬6千元)的彭女,沒辦法承受家裡每月2萬元的生活費,及銀行貸款4萬元(約新臺幣16萬元)。彭女爲了還清債務,她便到澳門賭場賭博,隨後又迷上買彩票,最後讓債務金額變得愈來愈多。

面對龐大的債務,讓彭女喘不過氣,便想着利用自己出納的身分和公司管理漏洞,僞造業務委託書,並以辦理公司業務爲由,拿取財務印章製作業務明細等,成功取得公款946萬元。

事發之前,公司突然急需用錢,彭女害怕自己虧空行徑曝光,萌生自殺念頭來逃避罪責,但又放心不下7歲的兒子,便趁着兒子熟睡之際,以枕頭捂住口鼻,並用雙手掐着脖子使其窒息致死,自己再跳樓尋短,但是被民衆發現報警送往醫院急救,而在過程中,彭女主動向醫生及警察坦白自己犯下的罪行

據悉,當時前夫接到兒子班主任電話稱兒子沒有來上課,之後他打電話給彭女,卻沒人接聽。心急如焚下,趕緊回到家中查看情況,但沒有見到母子二人,隨後,他接到醫院的電話才得知事情的發生,到達醫院後,7歲兒子早已沒有生命跡象

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這起案件,法院認爲,彭母故意殺人罪及職務侵佔罪成立,由於她事後主動坦承自己的罪行,視爲良好表現可獲得輕判,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6年及賠償公司946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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