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斷橋擴大懲處名單 黃玉霖:上週五已送交通部

南方澳跨港大橋崩塌,漁船一度無法出港作業,補助申請11/29日截止。(圖/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南方澳斷橋事故至今已逾1個月,但先前港務公司的檢討報告只針對這次事故進行懲處,沒有溯及到先前,遭港務公司代理董事長交通政次黃玉退件要求重新檢討。黃玉霖今(25)日受訪表示,新的懲處案已於上週五送出,在簽報交通部過程中,至於懲處層級尊重部最後決定。

▲港務公司代理董事長、交通部政次黃玉霖。(圖/記者洪巧藍攝)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5日預算審查,黃玉霖會前受訪表示,新的懲處建議亦由交通部航政司人事處以及港務公司共同檢討提出,包含第一線負責主管、二線直接、間接督導主管都在建議之中,也就是說,包含總經理在內等層級都不排除,不過會尊重交通部覈定結果,之後纔會對外進行說明。

黃玉霖日前指出,上次報過來的懲處名單,沒有處理到過去基隆港務局接管的時期,以及宜蘭縣政府點交接管時的相關作爲,港務公司歷任董事長都在檢討範圍內。另由於追溯時間長達21年,若是已經退休離職的人員也會照人事相關規定來懲處。

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完工21年僅由宜蘭縣政府委託健行科大進行2次檢測,均未檢測出任何異狀,而主管單位航港局和港務公司被發現,從過去以來都沒主動對南方澳大橋進行檢測。港務公司自2012年成立,首任董事長爲蕭丁訓,歷任董事長接續爲張志清吳盟分、吳宏謀王國材(代理)、吳宗榮現任董事長爲黃玉霖(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