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重大罪犯金源弘 可望將被臺灣驅逐出境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針對南韓經濟重犯金源弘蓄意逃往臺灣藏身一案,受害當事人南韓SK集團已於24日下午通過臺灣的法律代理人,向移民署等相關機構提出請願書,請求臺灣依法儘快將南韓經濟重犯金源弘驅逐出境

據瞭解,金源弘是遭外國通緝的罪犯,涉嫌在韓國犯下欺詐、侵吞等重大案件後蓄意逃往臺灣,因涉嫌違反移民法已於7月30日被移民署收監。由於金源弘作爲主犯的相關審判將於本星期五即27日舉行,當局必須慎重考慮是否在之前將其驅逐出境。

由於當事人韓國第3大企業SK集團已經正式向臺灣司法當局提出請願書,請求臺灣勿包庇、袒護外國通緝犯,儘早將金源弘驅逐出境,讓他能依法在韓國接受審判;司法當局有可能爲了避免蒙受袒護外國通緝犯的不白之冤,而採取儘早將其驅逐出境的立場

據司法當局相關人員表示,SK集團已於24日下午透過臺灣的法律代理人,向移民署等相關機構提出請願書。據悉請願當事人是執掌SK集團的最高經營者

據悉,SK集團在請願書中提出,「爲使金源弘能夠於9月27日在首爾高等法院,爲崔泰源董事長違法行爲相關刑事案件作證以揭示出事件真相,特提出儘快將大韓民國國民金源弘驅逐出境的申請。」

根據SK提出的請願書,金源弘涉嫌詐騙SK集團董事長崔泰源等人數千億元韓幣資金,目前處於被訴狀態,系南韓首爾高等法院進行中的崔泰源董事長刑事案件的主要嫌犯

另外,因金源弘所犯下的罪行,致使崔泰源董事長在未參與不法行爲的情況下,因金源弘潛逃至臺灣而蒙受不白之冤,因此金源弘是能夠揭示崔泰源董事長是否有罪核心人物。

另外,金源弘在入境臺灣的同時,隱瞞了其在大韓民國作爲重大經濟犯事實,這說明金源弘系蓄意逃往臺灣藏身,並且逃避回到大韓民國接受審判,因此將其強制驅逐出境是十分必要的。

根據已知的事實,金源弘作爲即將在本週星期五(即27日)在南韓首爾高等法院中的崔泰源董事長抗訴審查公判中的核心人物,如果至宣判之前不能將金源弘遣送回韓國,崔泰源董事長可能將不得不接受冤屈的判決結果

鑑於上述幾點,SK集團建請臺灣司法當局儘快將金源弘驅逐出境。但金源弘近日忽然在臺灣被一名臺籍人士指控詐欺,這可能是高明的司法策略,以使其被逐回韓國的事宜產生變數

法界認爲,金源弘顯然是在律師幫助下,故意濫用刑事案件被收容者產生司法案件情況下,在強制驅逐出境之前,應當通知司法機構的相關規定意圖阻止被遣返韓國受審。

據指控,金源弘在侵吞南韓第3大企業SK集團旗下公司投資基金450億韓元資金之後,隨着檢方搜查網收向其本人,途徑大陸於2011年12月潛逃至臺灣。已知金源弘逃往臺灣的原因,是由於臺灣未與韓國簽署犯人引渡條約

鑑於上述幾點,有臺灣法界人士表示「爲了避免承擔袒護外國犯人的罵名,也應當儘早將金源弘驅逐出境」。法界人士認爲,由於法律秩序對於臺灣非常重要,在尊重南韓的法律秩序的前提下,應當儘早將金源弘逐回南韓受審,以向國際社會展現出臺灣尊重法律秩序的決心。

特別是金源弘爲南韓當前正在進行的審判中的主犯,且原應依法驅逐出境;現在雖被高明的司法手段所阻,仍應儘早將其遣返韓國,使在韓國的審判能夠順利進行。法界人士憂慮,南韓重大案件的核心證人,同時也是被指爲主犯者,若藉藏匿在臺灣而使判決有失公正,臺灣的處理方式勢將成爲國際關注的焦點

相關人員表示,輿論主張儘早將金源弘驅逐出境,法界希望臺灣的相關規定不被濫用而阻擋韓國的審判順利進行,並且當事者SK的早日遣返請願書也被正式接收。鑑於上述幾點,未來可望儘早將金源弘遣返韓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