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當街打死前女友:這世界對女人"虐殺"從未停止
本文轉載自:一介
“沒啥,我在殺人呢,你過來吧。”
8月30日,河南嵩縣大街上,一男子持續三分鐘暴打躺在地上的女子,殺完人後淡定給朋友打電話。
兩人是前男女友關係,當天晚上,他拿着水果刀去找女孩複合。
遭到女孩拒絕後,他露出猙獰面目。
用刀捅向女孩頸部背部,捅了七刀。
女孩倒地後,用拳頭猛擊女孩頭部,打了11拳。
昏迷後,用腳狂跺頭部,踩了17腳。
仍不罷手,又用雪糕筒狠砸頭部,砸了4次。
招招致命,專攻要害。女孩毫無反抗能力,從捂着脖子求救,到最後被打到身體只剩條件反射的抽搐。
周圍車輛來來往往,人羣聚集圍觀,視頻到一分多鐘的時候纔有一個白衣女子和男子上前阻攔了。
8月31日下午,女孩搶救無效死亡。
女孩僅僅因爲無法忍受男方不務正業,喝酒賭博,提出退婚,就被當街殘忍殺害了!她98年,才22歲。
更讓人不寒而慄的是,兇手被捕指認現場時,他還面露微笑,死不悔改!
本以爲這樣窮兇極惡的殺人犯,應遭受萬人唾棄,人人喊打。
現實比戲劇更荒誕,悲劇引起關注後,有不少網友開始主觀臆測,站在殺人兇手這邊,指責受害者!
稱兩人分手是因爲女方拿了男方的彩禮不肯退,甚至直指女孩拜金才導致殺身之禍。
兇手用刀用拳腳殺人,網絡上的惡臭鍵盤俠用流言蜚語把女孩又殺了一次。
這些站在殺人犯一邊,譴責受害者的語言,織成了一張密不透風的網,籠罩在受害人和家屬身上。
一次次上演,循環反覆。
“你被殺死你活該”
“一個巴掌拍不響”是最惡毒的揣測
“這得把男的逼成什麼樣,才能痛下殺手”
“彩禮”“不自重”“貪財”“出軌婚外情”
一定是女的花了男的的錢”
“天價彩禮”
“女方綠了他”
“這樣的女人就是不能留”“騙婚騙彩禮”
“殺得好打得好”“女人要引以爲戒”
“一個巴掌拍不響”“活該自找”“女拳又可以出來了”
還未了解事情經過,僅憑着“男子殺死前女友”“彩禮”這些字眼,就能讓他們浮想聯翩自動腦補出很多情節。
看熱鬧的人敲擊着一句句輕描淡寫的話,但這些話卻像是釘子一樣,一字一字釘在受害者和其家屬的身上。
一口一個肯定,彷彿他們全程目睹了真相一樣。
作爲家人,哪能接受孩子被殺還被詆譭?
逼得受害者的家人朋友還得忍着悲痛上網迴應澄清。
沒拜金,不圖錢,彩禮早就退還了,沒出軌更沒對不起男方。
反而是男方死性不改,不思進取繼續喝酒賭博,寒了女方的心纔想退婚。
這就是一起毫無人心性的故意殺人案,無關其他!
退一萬步講,就算女方有錯,就可以理所應當殺人了嗎?
“誰讓她非找一個小混混,打死打傷才知道後悔”
“現在的女孩很多都喜歡追求刺激,喜歡小混混”
“爲什麼不喜歡我這種老實人呢”
“誰讓她識人不清”
讓他們承認施暴者是畜生,比讓他們承認自己是人還難。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這個社會開始形成了一種殺人有理,施暴有理的現象。
社會上一旦出現什麼惡性事件上了熱搜,評論區一定會出現惡臭言論。
受害者家屬都被迫上網澄清,爲受害者正名,幾乎已經成爲當代社會的固定流程。
“受害者有罪”,“你被殺死你活該”這些論調實在太恐怖了。
“一個巴掌拍不響”的潛臺詞,就是施暴者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一個人被殺死被家暴了,還得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但凡你有點不對,就是你活該。
而且,這些言論,大多隻會針對女性。
一談到兇手,就變成了“被逼無奈,激動了,可以理解。”
類似事件已經不止一次的發生了。
合肥女鋼琴老師被殺一案,也是女方努力上進,男方遊手好閒,女方提出分手後,被男人殘忍殺害。
死後,還被網友污衊是因爲花了兇手二十萬。同樣被網友貼上拜金的標籤。父母崩潰,女兒死後還要招此污衊和謾罵,親朋好友又出來澄清。
浙江慈溪女舞蹈老師在商場被一男子殘忍割喉殺害,死後被網友揣測,潑髒水,說她“腳踏兩條船。”
受害人的哥哥不得不出來澄清。
更離奇的還在後面。
這起案件,殺人兇手吳益棟8月31日被執行死刑後,受害人一家連日以來被兇手的家人圍堵。
“他們認爲兒子被執行死刑是我們我原因,要來報復我們”,女方一家在女兒死後還要被兇手一家威脅。
“我兒子殺你女兒可以,你報警抓我兒子就是你的不對了”
杭州殺妻碎屍案,作案手段殘忍至極,就這樣還有人在詆譭女方。
“來女士把錢看得太重”,“沒把老公當成自己人。”
女性被強姦,一定會有人說“誰讓她穿這麼暴露”。男人打女人,也會有人說,女方出軌了,拜金了,走夜路了。
總之,受害者肯定有錯。
你沒錯,他爲什麼打你,殺你?
三觀如此扭曲,每每看到這些言論,我都感到非常無力,絕望,細思極恐。
這些人就像活在陰暗角落的蠕蟲一樣伺機而動,瘋狂發泄自己的惡意揣測。
什麼時候他們才能明白,殺人打人就是犯罪,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爲施暴者開脫。
社會習慣對女性太苛責
犯罪就是犯罪,別從受害者身上找原因
這個社會對女性太苛責了,而且是習慣性的。
受害者有罪論已經產生了一種慣性思維,善於把暴力犯罪轉移到情感糾紛,進而合理化。
如果是毫不相識的兩個人發生衝突,可能還有路人上去幫忙。
但如果是認識的人產生暴力衝突,那多數人會選擇旁觀,哪怕有一方要被打死。
如果再添上情感糾紛,旁觀者只會更過分,就從受害女性身上找原因。
一個受害者女性要想獲得同情,她必須是“完美”的。
她不能太漂亮,她不能走夜路,不能穿着暴露,甚至交往到一個品行惡劣的男朋友,她被殺了,也是她的錯。
她不能有“污點”,否則她遇到傷害時,不會得到同情,身後還要揹負無數罪惡罵名。而相同事情卻不會發生在男性身上。
在這裡無意挑起兩性對立,只希望這個社會不要再苛責女性,女性可以得到平等對待,走在路上不會被人傷害。如果她遇到威脅,有人可以伸出援手,救她一命。
在男子當街行兇這個案件中,第一個衝出來施以援手的,是女性。
不是因爲她有多勇敢,而是她對這個女孩有強烈共情,這纔是正道的光。
而那些肆意抹黑受害者,毫無理由的爲施暴者罪行開脫,企圖用男女感情問題和彩禮問題掩飾殘忍行兇本身的人,和殺人兇手一樣可惡。
這些對受害者沒有共情,反倒對殺人犯共情的人,讓人懷疑他是不是也是潛在殺人犯。
這種“受害者有罪論”的強盜邏輯非常值得警惕,他們把自己代入到案件當衆,發表這樣的意見,其實就是他們內心世界的折射。
他們認爲,只要女方存在他們腦補的行爲,那殺人打人都是合情合理的。
至少,某種程度上,他們和殺人犯的價值觀是一樣的。
讓這樣的人,這樣的思想霸佔世界,實在是太危險的一件事。
沒準哪一天,他們就會成爲下一個殺人犯。沒準哪一天,受害者就是我們自己。
希望更多的人能看清,犯罪就是犯罪,不要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該譴責懲罰的,永遠是施暴者和殺人犯!
如果放任譴責受害者,放任社會同理心水平的下降,會進一步惡化社會互助環境,萬一倒黴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下場將會是一樣的。
不公平當然永遠存在,食腐衆不可能消失,但若放棄對抗不公和人性脆弱,前方也只剩地獄。
不要讓醜陋的人心,佔領這個世界。
就在前陣子,一海歸男因沒拿到25萬還賭債,就捅死新婚妻子,並縱火焚屍的新聞也上了熱搜。
姑娘在沒了解完全的情況下,就與該男子閃婚,誰料想,男子是父母從小溺愛着長大的,還曾花費鉅額讓他去英國留學。
因賭博欠債,他的父母還爲他還了200萬賭債。
心理學上有一個“暈輪效應”:當你對一個人的某種特性保有非常好的印象時,你就會自然而然地對他的其他方面也保持好的評價,從而那些缺點和不好的部分就會被忽略。
所以,別被愛情衝昏了頭,別被一時的激情所迷惑,選擇一個人戀愛結婚,一定要了解他的底細和人品。
他品性的好壞,纔是決定感情穩定的基礎;他品性的優劣,纔是決定婚姻幸福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