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賊盜賣手機詐領獎金 通訊行損失近百萬
屏東一間通訊行發生女店員利用記帳及帳務系統漏洞,盜領專案價差及詐領新手機事件,不法獲利近百萬元,最後簽下92萬元本票與商家和解,法官判其2年2個月以示懲戒。
據調查,蔡女從2011年起任職於屏東一間通訊行,期間她做僞帳,將售價較高的「手機搭配門號數較少」方案,改爲售價較低的「手機搭配門號數較多」方案。隨後,再偷用同事帳號、前後在三家分店登入公司POS系統,將僞帳紀錄登錄爲「門號續約搭配贈送手機」的方案,藉此詐取新手機,再將手機變賣給不知情的手機維修中心獲利。
根據調查,蔡女1年間一共竄改158位客戶的手機購買方案,詐取46萬元。同時靠着修改公司POS系統,詐取25支高規格智慧型手機變賣,讓公司損失約51萬元。不知情的老闆娘看管銷紀錄,還誤以爲蔡女是銷售高手,曾經包了3萬2550元紅包獎勵她。
據瞭解,蔡女當時專挑三星Note、宏達電蝴蝶機、蘋果5S等價格2至3萬元的智慧型手機主力機種詐取,再用「新辦帳號或續約申辦多餘的手機」等藉口,變賣給不知情的手機維修中心。
蔡女事後由父親陪同與老闆娘協商,最後簽下92萬5000元本票(新機成本及利潤損失)和解,同時還款31萬700元。一審屏東地院法官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及業務侵佔罪,判蔡女3年6個月刑期。審理期間蔡女由父親協助貸款,前後又再返還50萬元,二審高雄高等法院法官認爲蔡女有誠意解決問題,於是撤銷原判,改判其2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