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妻曝國中曾打野戰 夫氣壞告前男友 判決竟是…
嫩妻曝國中曾打野戰 夫氣壞告前男友 判決竟是…(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20歲人妻小愛(化名),日前向老公坦承6年前,與當時男友多次在野外發生關係,老公得知後認爲當時妻子還未滿14歲,心疼她被侵犯,因此帶妻子到警局報案,雖然當時男友李姓男子,辯稱不知道人妻未滿14歲,但法官不採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2014年當時28歲的李男,認識年僅13歲的小愛,認識兩週後開始交往,小愛說,國一暑假李男會等她下課一起去吃東西,每週見面約2、3次,後來李男想進一步發生性關係,小愛透露3次在宮廟廁所、2次是在瑞濱隧道附近的草叢。
兩人分手後,即將滿20歲的小愛也已經嫁做人婦,向老公提起這段「打野戰」的過去,老公認爲李男明顯違法,決定向李男提告;李男承認與小愛發生性行爲,「但不知道對方未滿14歲」,根據法官調查,兩人交往是國一暑假期間,且小愛外型不算成熟,李男等小愛下課後還去吃東西,顯然知道她是國中生,因此不採信李男說詞。
法官考量案發當時兩人是男女朋友,發生關係並非典型侵害,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等5罪,判李男有期徒刑2年,雙方事後以11萬和解,予以緩起訴5年,然而李男突然失業,僅付5萬賠償金,無力負擔剩下6萬,檢察官遂撤銷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