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報被起底 躲過10年追訴期
曾執業律師多年的蘇貞昌對法規倒背如流,卻在17年前匿報180萬元遭竊案,如今全案被起底,蘇貞昌面對媒體提問、外界諸多質疑仍不願說明;對此律師林富貴指出,本案因追訴時效已消滅,即使檢察官重啓調查,最終仍應爲不起訴處分。
林富貴指出,若蘇貞昌真的在擔任臺北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警方不實謊報,行爲已違反刑法第214條「明知爲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可處本刑最高3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解釋,此事發生距今已有17年,但此刑的追訴期間僅有10年期限,追訴時效早就消滅,即使檢察官重啓偵查並發現蘇貞昌確實犯行明確,仍應予以不起訴處分。蘇貞昌即使沒有向外界說明事實真相,仍舊可逃過法律制裁。
林富貴也指出,律師執行職務時應該遵守律師倫理規範,如果具有律師身分,除非在執行律師職務未基於誠信、公平、理性及良知,才能送律師紀律委會會懲戒,蘇貞昌匿報刑案屬於單純個人行爲,與律師規範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