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現象02:國家語言發展法推行 補助母語創作
【撰文/田育志】
2023年1月3日,文化部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14條:「政府得補助、獎勵法人及民間團體推廣國家語言」,訂定《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爲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增加學習管道與使用機會。
再把時間軸往回拉一些,2020年文化部辦理「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調查」,發現除了華語外的語言復振工作已刻不容緩。隔年(2021)7至10月,邀集教育部、原民會與客委會共同召開首次國家語言發展會議,隨後行政院出馬邀集相關部會多次研商,最終在2022年7月15日,覈定由文化部、教育部、原民會與客委會共同提出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年-115年)」,預計在5年間投入321億經費,支持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的各項復振與發展。
在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中,將優先推動5項語言,分別是由原民會主責的臺灣原住民族語、由客委會主責的臺灣客語,以及由文化部主責的臺灣台語、馬祖語和臺灣手語。至於教育部,則負責推動整體國家語言的教育相關業務。
文化部除了在2023年初訂定補助作業辦法外,同年5月18日以主責的臺語復振業務爲基礎,並延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中所提出的改善措施之一:「提升年輕人使用意識及動機」,再訂定「鼓勵表演藝術臺語主流化計劃」補助方案,舉凡演出內容使用臺語發音部分之比例應達50%以上的表演提案,若通過申請,原則將補助計劃80%總經費。此計劃不僅聚焦在表演藝術使用臺語的製作與演出,也將受衆界定在15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希望將臺語使用融入孩童的日常生活。
8月29日,文化部長史哲出席「表演藝術臺語主流化:鬥陣來看戲 做夥講臺語」宣傳記者會,會中表明文化部偕同56組表演藝術團隊推動國家語言傳承,將從8月至12月在全臺各地演出200場次以上的節目。史哲並強調,說臺語不是中南部的事、不是中下階層事、更不是中高齡的事,期望說臺語能「克服三中」,達到傳承目的。
文化部領頭推動,相關表演藝術單位陸續有相應行動。在文化部指導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3月初首次規劃辦理全國性傳統戲曲競賽「歌仔上青—2023全國歌仔戲比賽」,以歌仔戲爲主題,鼓勵青年學生與民間各界積極參與,同時發揚傳統戲曲與國家語言的內涵及重要性。
另外,致力於傳播法律新聞及知識普及性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在文化部補助的「藝文無礙:給所有人的文化平權之路」第二場實體活動中,邀請以阿美族與創作獲得金曲獎年度歌曲獎項肯定的舒米恩、與擅長用母語越語結合華語和臺語創作的歌手桃子A1J,以「母親的舌:表演者的語言使用與作品的語言隔閡」爲題,分享使用母語創作的心路歷程,以及對未來臺灣多元語言創作環境的展望。
當然,原民會、客委會與教育部,也都在各自領域中,透過舉辦課程、營隊、比賽、表演等方式,增加民衆在藝文活動中接觸語言的機會。但語言的復振與傳承需要長遠累積,在5年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下能有多少成效,還有待更多時間與實力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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