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禮盒要慎選 知名「老行家」燕窩、蔘飲遭抓包標示不符

知名業者「老行家」(臺南市統荃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之「老行家5入御燕禮盒」,外包裝與內盒瓶裝品名不一致遭衛福部食藥署開罰。圖/食藥署提供

年節將至,國人常購買燕窩、蜆精、膠原蛋白等機能性飲品作爲禮盒。衛福部食藥署今公佈稽查結果,知名業者「老行家」共2件禮盒產品包裝不符規定,被依「食安法」開罰6萬元,並要求下架改正標示後才能重新上架。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度動物性來源機能性飲品製造業稽查專案」,以維護民衆權益及食用安全,今公佈稽查結果。

林金富說,知名業者「老行家」(臺南市統荃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之「老行家5入御燕禮盒」,外包裝與內盒瓶裝品名不一致,據瞭解系包裝更換時未一併改正導致的疏忽;另一項「元氣養參飲」也有相同情況。2項產品違規共開罰6萬元,業者應於一、二週內完成下架,經改正標示後,若未超過有效期限,可經地方衛生局評估後重新上架。

食藥署查獲未依規定標示之機能食品還包括「龍牙燕盞」原料內含蛹蟲草,屬真菌類食品,不適合嬰幼兒、孕婦及過敏患者使用,業者卻未標示相關警語;「鮮燉。即食燕盞」則因未勾選內容物含量、營養標示不符規定且未明確標示有效日期。

林金富表示,本專案總計查覈38家業者,本次共查覈57件產品標示,其中4家業者,共5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共裁罰15萬9千元;另有1家業者原料與輸入查驗不符,裁罰3萬元;2家業者原料標示不符,各罰3萬,共計罰六萬元。這些裁罰均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完成處辦。產品標示如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規定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