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半夜提領現款 警問「哪家銀行的」意外揪出詐騙車手
▲臺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所巡邏員警,深夜見1女子獨自在提領現金,員警上前關懷意外查獲詐騙集團女車手。(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所員警,深夜見一女子獨自在提領現金,員警特地上前關懷有無需要協助,惟該女見警十分緊張回答支支吾吾,警方心覺有異,提問「請問妳拿的金融卡是那家銀行的?」,該名陳姓女子竟答不出來,只好坦承她受詐騙集團指示前往提領現款3萬元,全案偵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送辦。
10月6日深夜11時許,市警二分局民權所副所長高德陵與警員陳俊安,巡邏行經轄區銀行發現有1名女子正在提領現金,2員心想時間這麼晚了,且該女子單獨一人正在提領現金,爲了維護民衆安全前提下,特地上前關懷提問有無需要協助,怎料該女見2名員警,神情變得緊張,話語回答支支吾吾,2員認爲有異,馬上通報另1警網警員林於翔及賀旌迪支援。
該名臺中陳姓女子見狀則急欲離開,高副所長靈機一動,向陳女說只要證明該金融卡是妳的就可以離開,高員提問「該張金融卡是那家銀行?」,陳女果真無法回答,接着再詢問這張卡是何人的?陳女一樣不知怎麼回答,陳女知道逃不過警察的法眼,坦承其系受他人所指前往提領現款3萬元,警方當場查扣陳女提領現金3萬元、金融卡及使用智慧型手機,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追查溯源詐騙集團車手頭。
警二分局表示,詐騙集團以金錢爲誘惑,招募詐欺車手,惟車手一旦遭查獲,便須承擔鉅額民事賠償責任,民衆切勿因貪圖小利而以身試法;另外現詐騙集團利用不同的管道,來引誘民衆逐步走入設下的陷阱,致使被害人匯出鉅額金錢以致損失甚鉅,如民衆遇有類似情形可隨時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報案110詢問,亦可親至當地派出所尋求現場提供協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