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酒醉熟睡…Uber色運將鑽後座 「解4顆鈕釦」大膽揉乳
▲ 鄭姓Uber司機見女乘客酒醉熟睡,趁隙鑽入後座「解釦揉乳」。(示意圖/路透社)
色運將揉乳!臺北市鄭姓男子以駕駛Uber爲副業,105年11月時載一名女乘客返家,鄭男見女子喝醉睡到不省人事,竟趁隙鑽入後座解開女子上衣4顆釦子,並大膽伸手摸胸;女子察覺有異後驚醒,急忙喝止鄭男,併到警局報案提告。臺北地院認爲鄭男罪刑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嫌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檢方調查,鄭男本業爲清潔工,利用閒暇時間以Uber駕駛爲副業;去年11月晚間,鄭男載一名酒醉的女乘客返家,豈料鄭見女子在後座熟睡,竟色慾薰心鑽進後座解開女子上衣鈕釦,右手臂親密繞頸摟抱、左手大膽伸入衣中搓揉胸部。
女子感受到胸口溫熱、遭人撫摸,驚醒後見到鄭男正在猥褻她,嚇得當場喝斥「你在做什麼?」鄭見淫行敗露,悻悻然坐回駕駛座繼續開車;待抵達目的地後,女子立即下車離開,並於隔日酒醒後前往派出所報案。
受害女子指出,當天晚上與友人共飲一瓶紅酒後叫了Uber返家,因不勝酒力便在後座小憩,豈料竟會遭到色司機猥褻,醒來時發現上衣鈕釦已經被解開4顆,「我當下很害怕、很想哭!」女子隔天酒醒後立即打電話告知Uber此事,鄭男隨後也遭到停職處分。
對於女子指控,鄭男坦承確實有鑽到後座,但辯稱是因爲女子當時睡太熟,怎麼叫都叫不醒,因此只好近身搖醒她,豈料女子醒來後竟然想要親他,還主動抓着他的手撫摸胸部,他立即縮手告知已經到達目的地,但女子卻表示不是該處,因此他只好再回到駕駛座驅車載女子返家,嚴正否認有猥褻一事。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倘若想要叫醒女子,鄭男大可站在車外搖醒她,完全不需鑽入後座;且女子與鄭男素昧平生,實無誣告理由,因此不採信鄭男辯詞。由於法院審理期間,鄭男已與女子以9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到鄭男並無前科,因此判處8個月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