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泣訴過勞:爲拚專案半年24小時待命
基層員警過勞死的新聞頻傳,15日上午有一名來自宜蘭的女警到立法院泣訴,因爲上級交代的專案,要求她半年內24小時待命,讓她半年無法回高雄老家,甚至還因此被記申誡;另外,有警眷當場陳情,她的丈夫必須連上36小時的班,不但無法顧及家庭,就連健康都可能出問題,讓她擔心到當場痛哭。
員警李思璇說,「完全沒有讓我們生病,或是請生理假的依據,也不能報超勤。」這名來自宜蘭的女警越說越傷心,因爲半年來爲了掃毒專案,家住高雄的她根本沒休過假,24小時待命,卻還是被記了申誡,她投訴無門,長官卻說沒有績效就沒有休假。
李思璇說,「我家住在高雄,我放假時間不但不可以離開宜蘭這個地方,我還要必須被處分。」她因工時長到飆淚;爲了執行專案不眠不休的,還有楊太太的先生,他連續上班36小時累到趴,而去年纔有雲林的員警累到昏迷、領重殘手冊,至今還等不到政府撫卹,楊太太擔心,她的老公也會有這一天,「他(雲林過勞員警)有三個孩子,我也有三個孩子,我不敢想像我老公跟他一樣壯碩,如果我老公倒下,我要怎麼辦?他們沒有績效的時候,不能休假,長官不願意給假。」
對此,警政署副署長何海民表示,「一年可以請多少假,這個是法律規定的,這個案來講的話,我們會做內部檢討。」警政署解釋,爲了專案拚治安,是警察的工作,至於不給休假應該只是個案,會嚴加檢討。但掐着考績的長官給臉色不給休,員警當然只能敢怒不敢言,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要求三個月內改善,讓基層員警的家屬不再暗夜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