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專法羣起反彈 美國商會:過度管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3日舉辦「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OTT專法公聽會,與會各界代表羣起反彈,臺北市美國商會更派出代表數位經濟電信媒體科技三個委員會的代表出席表達立場,認爲臺灣過度管制不利於OTT產業創新發展

臺北市美國商會代表楊牧軒強調,OTT專法採抓大放小政策,到底是鼓勵還是懲罰市場表現比較好的業者?針對部份OTT業者要求在臺登記、公佈臺灣訂戶數、營業額、點擊率流量高度涉及營業秘密資料,並以罰款處分,卻看不到具體執行措施,且與輕度管制業者相去甚遠,對臺灣OTT產業發展有負面影響

其次臺北市美國商會認爲,針對在臺灣提供網路傳輸給具有中資色彩的OTT者處罰,可能有執法權責轉嫁網路服務者身上的疑慮,畢竟電信業者只是資料傳輸的角色,他強調,臺北市美國商會希望落實產業自律,在臺灣亦願意透過跨部會合作、有效扶植臺灣本土文化內容產業發展。

由五大電信公司組成的臺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劉莉秋表示,在網際網路開放架構中,完全阻攔有困難,若在技術可行前提下,要求業者進行阻攔,則應由通知主管機關支付相關成本,電信業者非有權機關可審查承租者合法性,故不應以罰則強加業者經營風險

臺灣OTT協會理事長大衛主張,既然要管OTT,應該連盜版都要抓,目前因盜版,影視音產業一年損失達283億元,建議將非法APP或者在Appstore販售非法盜版產品下架。

由五大有線電視系統臺組成的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秘書長彭淑芬提出業界三點共識,包括取締盜版、在無法對網際網路平臺業者高度管制下,應對現行臺灣本士的影視音平臺鬆綁,達到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