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裸照給10萬 阿兵哥騙17女網友還恐嚇結果超慘
新北市一名徐姓阿兵哥,在網路上認識17名女網友,以包養爲由,透過IG以10萬元誘使少女拍攝性影像。(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徐姓阿兵哥,在網路上認識17名女網友,以包養爲由,透過IG以10萬元誘使少女拍攝性影像,並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得手後再以散佈性影像爲由「你不拍我就把那些給別人看」、「我有存」、「我會發出去」等語,要脅少女繼續裸體與徐男視訊及傳送裸照,使少女心生畏懼,經17名被害人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詐欺得利罪,以恐嚇之方法使他人攝錄其本人性影像未遂罪,以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以他法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罪,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恐嚇得利罪等,共29罪,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徐男上訴遭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與17名女網友均不認識。詎徐男竟意圖爲自己不法之利益,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僞以包養爲由,透過通訊軟體Instagram向6名女子及11名少女佯稱,依指示拍攝傳送性影像即支付10萬元,致少女閱覽上揭訊息後陷於錯誤,依指示陸續拍攝裸露胸部、下體等照片及影片後,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予徐男觀覽,徐男即藉此方式獲得性影像得逞。
嗣被害人察覺有異,拒絕再行拍攝性影像予徐男,詎徐男爲取得更多性影像,竟另基於以恐嚇之方法使他人攝錄其本人性影像之犯意,透過Telegram向被害人恫稱「你就拍就對了滿足我反正我回臺灣跟我做完給你刪就保妳沒事」、「等等視訊你應該不想我發出去吧」、「我得不到我就毀掉妳」、「你有不想我叫人把你照片印出來到處貼吧?我還知道你的手機號碼」、「我都存了」、「我會發出去」等語,以散佈性影像爲由,要脅被害人繼續裸體與徐男視訊及傳送裸照,使被害人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名譽之安全。
法院審酌,徐男知悉11名爲少女,對於性與身體之自主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爲滿足一己之性慾,分別以不法方式取得本案性影像並以恐嚇方式試圖取得更多性影像,妨害如事實欄所載之告訴人及被害人共17人身心健全及隱私,所爲實屬不該,惟念被告於案發當時爲18至20歲間,年紀尚輕,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未與告訴人及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其等損害之犯後態度。
新北地院依犯詐欺得利罪,以恐嚇之方法使他人攝錄其本人性影像未遂罪,以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以他法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罪,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恐嚇得利罪等,共29罪,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徐男上訴二審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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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