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賴清德「直接下條子」給憲法法庭審判長 黃國昌:破壞國家體制

▲黃國昌。(資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總統府23日上午正式發佈總統令,公佈《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修正,並於3天內生效,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也批示「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對此,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賴清德下條子給身爲憲法法庭審判長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已是公然指揮憲法法庭。

針對賴清德公佈《憲法訴訟法》新修正條文並加註批示,黃國昌迴應,從昨(22)民進黨團大張旗鼓開記者會,說要委請律師遞補充理由書,隨後又改口不在昨天送,到今天賴清德公佈法令的同時,直接下指導棋說「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將自己化身爲超級大總統,下條子給五院院長,還包括司法院代理院長,也就是憲法法庭的審判長。

黃國昌批評,這已不僅是黨國不分、把國家當成民進黨的,而是公然指揮憲法法庭、破壞國家體制,把政治黑手伸入司法,鞏固自己的獨裁統治。

立法院在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總統府於13日收到《憲訴法》覆議案諮文,依規定10天后,賴清德必須完成法律公告。對此,總統府於23日上午正式發佈總統令,公佈《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修正,並於3天內生效。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指出,賴清德在覈批公佈案時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同時,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

郭雅慧說,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因行政院考量有窒礙難行,報經賴清德核可後,於今年1月2日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1月10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1月13日諮請總統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