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小子」黃琪開心了 釋憲後免強制工作

黃琪(中)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律師等身分詐騙,臺北地院依洗錢罪判刑1年4月,詐欺等部分判刑1年2月,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多元,強制工作3年。(本報資料照片)

黃琪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律師等身分詐騙,臺北地院依洗錢罪判刑1年4月,詐欺等部分判刑1年2月,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多元,強制工作3年,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但依據大法官解釋結果,因強制工作違憲,法官不得再宣告強制工作。

黃琪本名黃照岡,2017年間假冒藝人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的名義,替詹姓友人的母親安排入住臺大醫院,再假冒宋學仁名義以向楊泮池致謝;黃琪另涉嫌假冒楊泮池助理,向北榮醫師調閱詹母的病理檢體。

黃琪還假冒楊泮池妻子名義,向臺大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申請校內網路電話分機,及寄發電子郵件給臺大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承辦人,再透過分機向臺大醫院請託轉院。

黃琪另於2020年2月間,假冒李嘉誠的秘書、楊泮池名義打電話給「口罩國家隊」之一的口罩工廠中衛公司,謊稱有意捐贈口罩,下訂成人、兒童口罩各5000片、酒精棉100盒,企圖攔截口罩賺災難財,但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