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竹田鄉長吳振中90萬賣清潔隊員職位 50萬交保
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坦承收受賄賂販賣職位,檢方23日依貪污罪起訴他。(翻攝竹田鄉公所官網/謝佳潾屏東傳真)
去年11月間,屏東地檢署偵辦竹田鄉公所弊案,查出民進黨籍鄉長吳振中涉嫌收受賄賂90萬元販賣清潔隊員職位,但吳矢口否認犯行,因此同月8日遭裁定羈押禁見,案經檢方偵結後依貪污罪起訴吳,不過因吳在偵查期間改口坦承犯行,因此23日移審後法官裁定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據悉,吳將於24日申請復職。
檢方指出,竹田鄉公所在招考清潔隊員時,鄉長吳振中涉嫌從中收賄販賣職位,讓特定人士考取,檢調單位接受檢舉後展開調查,去年11月7日前往公所搜索並帶回吳等人問訊,但吳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在當晚11時22分向法院聲請羈押吳。
檢方調查,吳振中握有清潔隊員人事決定權,涉嫌允諾有意爭取職缺的謝姓男子以90萬元的對價關係錄取清潔隊員,吳收到賄款後,讓謝在報名參與鄉公所面試後,順利錄取清潔隊員職位。
案發後,謝男當庭認罪,檢方諭知2萬元交保,但吳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認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2個多月後,檢方不僅蒐集到更多的證據依貪污罪起訴吳,期間還讓吳改口認罪,坦承收受現金90萬元賄款犯行,且當庭繳回犯罪所得,全案23日移審後,法官裁定吳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吳目前已經離開法院,但電話未接,據悉,他將於24日申請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