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慰安婦阿嬤失去的「少女時代」:談日本的道歉賠償
▲韓國慰安婦與大學生在日本駐韓大使館附近抗議,要日本政府對慰安婦做出賠償並道歉。一旁的雕像就是象徵着慰安婦的少女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作者/勞動黨日韓本兩國在慰安婦問題上,達成「道歉、賠償」協議,對臺灣確實是一大沖擊。爲什麼兩個人被打,打人的人卻只向一個人道歉、賠償。臺灣呢?
確實,長期以來,在慰安婦問題上,日方對待韓國的態度,與對待臺灣不同。在這一點上臺灣的政府、民間確實都需要反省。
不過,在現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們沒有必要推着馬英九政府,向日本要求「比照辦理」。因爲,這次的韓、日協商,雖然臺灣衆媒體多是肯定報導。但這樣的看法,都未免太偏向韓、日兩國政府立場。
在韓國,長年關注安慰婦議題的各團體,已經發表「聯合聲明」,強烈反對此次的協議內容,甚至有些團體將之規定爲「賣國協商」!該篇「聯合聲明」反對此次協議的重點,整理如下:
一、日本政府僅承認當時的軍方介入、參與了慰安婦問題,卻完全迴避了「慰安婦是當時日本政府與軍方進行的組織性犯罪」,日本政府就是犯罪的主體。
二、日方的「道歉」聲明,雖是以總理大臣安倍晉三的名義發佈,但卻不是其本人親自宣讀,而是找人代讀,並且,文中道歉的對象,也故意模糊不清,因此這是一篇不具誠意的道歉文。
三、日本政府做爲慰安婦的加害者,理應對後續的賠償等事業積極負起責任,但日本政府卻僅以「日本出資/韓國政府成立基金會」的形式,悄悄地把責任推給了被害國政府。
四、協商中沒有任何關於究明歷史真象、推動歷史教育等防止歷史重演的措施。
五、韓國政府方面竟然離譜地同意,拆除慰安婦相關團體設立於日本駐韓大使館前面的「和平碑-少女像」(自1992年起,韓國的慰安婦及相關團體,每個禮拜三風雨無阻地到(駐韓)日本大使館前面,要求日本政府道歉、賠償,至2011年底,該集會進行第1,000次時,爲紀念慰安婦的抗爭行動,在抗爭地點建立了「和平碑-少女像」)。
從戰後算起,拖了70年的慰安婦問題,當然首要的責任在於加害一方的日本。但在臺灣內部,執政國民黨的消極態度當然需要批判。若要給國民黨的態度與表現打分數,我們只能給打30分;不過,令我們憂心的是,即將執政的蔡英文及民進黨,以他們過去的表現,恐怕要打0分,甚至連0分也還太多,因爲他們根本就是扯後腿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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