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若因風災受損 可減免牌照稅
這次「蘇力」颱風襲臺,各地都傳出路樹倒塌或公物損壞等情形,也有不少民衆的車輛因風災受損,遭到泡水或路樹壓毀,不過,受損車輛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就可向各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使用牌照稅的減免。
▼蘇力颱風過境發威,不少招牌掉落砸中車輛。(圖/東森新聞提供)
臺北市、新北市及花連縣等地方稅捐機關紛紛在15日發佈公告,提醒民衆若是因風災的關係,導致車輛受損,汽車及機車(151cc)以上,需經修理後才能使用,則可於災害發生後一個月內附上證明,向稅捐稽徵處辦理使用牌照稅減免。
公告中指出,車輛受損的民衆,只要檢附里長、警察機關、區公所等相關單位的證明,或是進廠維修期間之修復證明文件及發票、收據,就可向稅捐稽徵處暨所屬分處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免,使用牌照稅的減免部分則爲災害發生日至車輛修復完成期間。
另外,若是車輛遭受嚴重損害,導致無法使用,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捐稽徵處也將會依監理機關所提供之資料,主動辦理退還民衆已經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而使用牌照稅則是按日計算,受損的車輛若已經繳納使用牌照稅,都可以從受災後的停駛期間開始計算,有繳交牌照稅的民衆,在一個月內應儘速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此項使用牌照稅的減免機制,適用於全臺各地區,只要汽車及機車(151cc)以上,因此風災受到損壞,皆可至各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減免或退稅,財政部網站也提出公告,提醒受災民衆儘速於一個月內辦理,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