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6死案 20年資歷火調專員作證:當時消防設備全部失靈

2020年4月26日臺北錢櫃林森店KTV大火造成6死67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錢櫃KTV臺北林森店3年多前大火造成6死67傷,錢櫃董事長練臺生多人被訴。臺北地院今天傳喚臺北市消防局林姓女火調專員作證,林女證稱,錢櫃有關消防設備於火災發生時全部失靈。

林姓女火調專員是全案「最後一名」證人,她作證之後,合議庭形成初步心證,庭畢合議庭宣示本案2024年1月24、26日辯論兩天後即行宣判。

事實上,林姓女火調專員上週三曾經出庭,不過,合議庭法官中有人生病,決定改期審理;林女今天再次出庭,她自稱有20年火調資歷,曾在英國受訓,林女證稱,她到火災現場勘察6次完成火災調查報告。

林女說,火災發生時林森店的4樓、5樓在施工,客人集中在6樓、8樓包廂,因4樓儲藏室起火,但1樓消防受信總機電源爲關閉狀態,無法發出緊急警報,且排煙系統無法運作,加上室內消防栓無法加壓,大火於是從4樓快速延燒到整棟大樓。

林女表示,4樓起火後,8樓包廂內客人6死、67傷是因爲火災的 「煙囪效應」加上消防設備被關閉,且樓梯的安全門又未關閉,無法阻斷樓層間濃煙,此外,電梯施工從地下2樓到10樓形成一個「直立式孔道」,讓濃煙快速擴散到每一樓層。

錢櫃臺北林森店2020年4月26日發生火災,檢方偵查起訴練臺生、林森店店經理翁珮雯、日班副理張惠純、林森店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迪廣公司8名自然人與法人。

錢櫃董事長練臺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