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棒球員陳凱倫想性侵隊友妻「拜託一次就好」 最終判1年半定讞

中華職棒富邦悍將前球員陳凱倫3年前酒後在員工餐廳女廁侵犯隊友妻子,他不顧女方反抗亂摸,還把生殖器靠近女子臉龐要求口交,女子不斷哭着求饒才掙脫,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1年6月徒刑定讞。

陳凱倫2021年10月9日晚上10時許至隔天凌晨2時,和同事們在淡水員工宿舍餐廳喝酒,陳以續攤爲由,找隊友妻子等人到員工餐廳小包廂。當時女方酒後想吐,被陳扶到廁所,但她認爲陳行徑怪異,在廁所傳訊息向女性朋友求助,但對方沒接聽。

女子想回宿舍房間,反被陳強推到廁所馬桶,隔衣摸胸又摸下體,露出生殖器靠近女子臉龐,要求替他口交,被害人不斷哭泣反抗,陳才罷手,女子一度逃到廁所外,陳又把人拉回廁所,最後脫逃回宿舍房間。

一審時,陳辯稱監視器雖有拍到他環抱女子,但時間很短暫,沒有用強暴脅迫手段,僅有強制猥褻,且他對酒精使用有依賴性,酒後失憶,請求強制猥褻罪從輕量刑。

女子作證指出,陳在小包廂聊天時,說他老婆懷孕很久,沒有性生活,問她「可否幫我」,當時她回「你太太快生了,不要這樣」,且不舒服想吐要回去,且被侵犯過程中,陳還說「拜託一次就好」、「真的很想強姦你」。

一審依女子及丈夫證詞,加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陳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且並非酒醉意識不清,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1年8月徒刑。陳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二審認爲陳依民事判決結果賠償,已爲達成和解而努力,犯後態度變更。

二審審酌陳侵犯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上訴後改坦認犯行,但女方不願意和解、沒原諒,考量一切情狀後,改判1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一審判陳賠償被害人30萬元、隊友20萬元,而陳在2021年球季結束後突然宣佈引退,外界好奇,直到性侵隊友妻子未遂一事曝光,遭外界撻伐。

前富邦悍將球員陳凱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富邦悍將球員陳凱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