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htc商業機密外泄 首席設計師簡志霖起訴求重刑
手機大廠宏達電(htc)尚未公開的操作介面中的ICON圖形,遭公司工業設計部副總師簡志霖、處長吳宏及資深經理黃國清、黃弘毅、經理洪琮鎰、員工陳枻佐6人重製外泄給他人,以作爲雙方未來在大陸地區成立新公司案,臺北地檢署27日偵結以違反商業秘密罪起訴簡志霖等6人及張俊宜、陳榮元、陳忠貴3供應商。
▲宏達電首席設計師簡志霖叛變竊取公司機密要自立門戶被逮,檢方今起訴並以其犯後無悔意求處重刑。(圖/資料照片)
檢方表示,簡志霖明知宏達電公司所有尚未公開的操作介面中的ICON圖形設計,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屬宏達電公司商業秘密,竟在今年6月23日,私自加以重製後,引爲簡報內容,在大陸北京泄漏給他人,以作爲雙方將來在大陸地區所成立的新公司所用,簡男涉犯違反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罪嫌。
簡志霖及吳建宏還連續以浮報、虛報款項及收受廠商口扣方式,向廠商收取3千356萬6000元損害宏達電公司。
檢方指出,簡志霖及吳建宏身爲宏達電高經理人深受公司栽培與重用,不思以身作則爲同仁典範,反拉攏部屬在外另行成立公司,併爲一己私利將公司極重要的商業機密在大陸北京泄漏給他人,以作爲雙方將來在大陸地區所成立的新公司所用,並浮報經費造成宏達電重大損害。
而簡志霖犯罪後仍飾詞狡辯,並否認部分犯行,承辦檢察官認爲惡性非輕,建請法院對簡志霖從重量刑,洪琮鎰則是一再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顯見毫無悔意,檢察官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至於黃國清、黃弘毅、陳枻佐、陳榮元、陳忠貴、張俊宜則在犯後自白犯行,態度良好,且黃國清、黃弘毅均已與宏達電公司達成和解,並獲得宏達電公司原諒,檢方對黃國清、黃弘毅、陳枻佐、陳榮元、陳忠貴、張俊宜,建請法院從輕量刑;其中,黃國清、黃弘毅部分,另建請宣告緩刑,以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