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吳志展砍警13刀 「有殺人犯意」檢起訴求從重量刑
新北市板橋56歲鐵板燒廚師吳志展,因不滿違規停車被開6張罰單,竟狠砍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13刀,導致對方手臂、胸口有多處刀傷。吳男犯案後辯稱「當下腦筋一片空白」,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吳有殺人犯意,今天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警方調查,吳嫌8月2日下午4時許到溪頭街,發現違停紅線的貨車車窗有6張罰單,隨後看見張家逢在現場開單取締,氣得將車停在路中央挑釁,還嗆「我真的很想把你切下去」,等到張再度拍照、準備取締時,吳嫌氣得拿剁骨刀下車猛砍對方13刀,離去時罵髒話並轉頭怒瞪,造成張員左胸、臂4至5處刀傷,大量失血,一度住進加護病房。
新北地檢署當時認定,吳志展有逃亡之虞,因此聲請羈押;但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卻認爲,被告雖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但因自行投案,且檢方無法舉證其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30萬元交保。吳志展步出法院時鞠躬、下跪道歉,「拍謝,失禮,我知道我錯了,我一時的衝動,做了不良示範,我很後悔,希望張警能早日康復,我如果知道他現在在哪裡,我會馬上去看他,我是很後悔的後悔。」仍無法平息衆怒。
交保沒多久,新北檢署檢察官再開拘票請員警拘提吳志展到案,但他卻躲在家中拒接電話、拒絕開門50分鐘,直到兒子回家才願意配合,因此檢方認定有「抗拒拘提」之行爲,且有失聯等逃亡之虞的新事證,二度聲請向法院羈押獲准。經過檢方多日偵辦,今天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吳志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