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兒童文創拿對手「差13月」刊物當比較 被認定資訊虛僞遭罰10萬

全國兒童文創拿對手「差13月」刊物當比較,被認定資訊虛僞遭罰1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全國兒童文創前年於網站刊載與競爭對手比較表,竟故意拿相差13個月刊物誤導民衆,遭公平會認定虛僞不實,開罰10萬。(翻攝自公平會網站)

爲了競爭竟故意拿不同期比較誤導消費者!公平會委員會決議,全國兒童文創於網站刊載競爭對手「小行星幼兒志」與自家「全國兒童樂園-小飛蛙 點讀筆比一比」細部比較表,卻引用相差13個月期數內容,以虛僞不實來引人錯誤(認知),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全國兒童文創銷售「小飛蛙月刊-成長版」兒童月刊,於網站刊載與競爭事業「小行星幼兒志」同類商品比較廣告,卻以自家2022年3月第375期成長版月刊,與對手2021年2月第59期小行星幼兒志比較。

兩者期數發行日期相差13個月,且於「繪本字體」、「基礎知能教學」、「結合時事時令」、「延伸特殊設計」、「繪本讀本附貼紙」及「CD能否線上聽」等比較項目,小飛蛙月刊以單一期數主觀判斷稱小行星幼兒志未具該等內容。

公平會指出,兒童月刊每期主題單元有不同內容,難僅以單一期數予以認定,屬虛僞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該會提醒,如於廣告就自身商品與競爭對手商品互相比較,應注意比較基礎應相同或相近,並確保與事實相符。